前世,她只带着一个简单的包袱,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就到了陆家,犹记得陆家人嫌弃的目光仿佛刀子割在她的身上,让她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和陆向南结婚后,为了修补恶劣的第一印象,她苦下功夫学习“名媛”礼仪,仍然收效甚微,罗湘玉一生气就喊她乡巴佬,几十年不变。
这一世,她不求光鲜亮丽,只求干净体面地把自己最好的样子展现在秦谦的面前。
做到一半,远远就听到猎狗的声音,抬头望去,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羊皮大衣的男人朝她家走来。
沈雪英飞快地回想这个人的信息。他叫张青,是护林队的队长,这百里的林场都归他管,为人吝啬还喜欢占小便宜,每次她家打着猎物他比狗鼻子还灵,不仅蹭吃蹭喝还总要顺点什么走。
她拍拍衣服站了起来,将灰鼠皮丢进了箩筐,用旧衣服盖住,招呼道:“张叔好。”
张青约摸三十岁,生得浓眉虎眼,一脸正气的样子。见她穿着件白底碎花袄,亭亭玉立地站在阳光下,犹如春天开的第一枝木樨花,水灵灵的,说不出的斯文标志。
眯着眼睛搓了搓手,说:“雪英啊,在做针线?”
沈雪英被他看得不自在,背着阳光侧了侧身,说:“是的,打算给哥哥做件春装。”
她不是不知道有人打她的歪主意,却忌惮她哥哥,不敢造肆。如今哥哥弟弟都不在,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对。
“真是心灵手巧啊。”张青看着她的手,不像东北的女人大手大脚,她身材高挑纤细,皮肤雪白,手指生得跟水葱似的,让人不禁羡慕被她拿在手上的那件春装,“我那里有件大衣被刺树刮了个口子,不知道能不能劳烦你补一补?”
沈雪英顿时气恼。
他一个大男人,有家有口的,衣服破了不找自家老婆补,跟她一个小姑娘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