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演出很成功,野玫瑰的跟腱却断裂了。
红十字医院里,她躺在病床上,小腿上打了石膏,如今上面还裹着厚厚的一层纱布绷带,吊在床尾,丝毫动弹不得。
李志坚来看望她的时候,脸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我跟你说了,要你休息,你不能再跳舞了,非不听,如今好了,怕是要一两年才能完全恢复,别说跳舞,就是走路时都要注意。”
野玫瑰还是不死心,“真的不能了?”
李志坚叹了口气,“最好不要,偶尔或许可以,但像以前那样频繁,以此为生,终究是不能了。”
“好吧。”
野玫瑰晃晃自己的腿,吊带摇动了两下,她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一张报纸上。野玫瑰晕倒之后,没等她醒来,梅二爷就去了北平,谭大班代替他来看望野玫瑰,也带来了这份报纸。
上面是郝大醒目的标题,让人想笑:“百乐门舞女野玫瑰,黄金大戏院谢幕演出,为艺术献身,引得万人空巷!”
下面还配了几张剧照,都是野玫瑰的,有全身照,有半身照,奔跑的,哭泣的,挣扎的,都是抓拍,野玫瑰不上镜,有几张还显得表情夸张狰狞。
野玫瑰将报纸丢在一旁,“这些摄影师真不会拍,没一张好看的,我哪里有那么丑。”
李志坚是和秋海棠一起来的,如今秋海棠开始调侃她了,“这下你倒是如愿出名了。”
野玫瑰觉得好笑,“我都‘为艺术献身’了,能不出名么?”
秋海棠坐在病床边,右手恶作剧似地轻拍野玫瑰受伤的脚踝处。
野玫瑰嘴上“呲溜”,说道,“不知以后该怎么办哦,这下真的惨了。”
秋海棠“啧啧”两声,“舞女都是吃青春饭的,若是不跳舞,无非两条路,要不像你姑妈那样嫁人,要不留下来做大班,你选择哪一条?”
秋海棠走过来,上半身俯在野玫瑰的面前,两人四目相对,秋海棠眨巴眼睛,“要不,你去问问人家梅二爷要不要娶你?正好人家死了老婆,多年未娶,你搞不好还能做个阔太太。”
野玫瑰蹬鼻子上眼,“人家愿娶,我还不愿嫁呢。”
“呦呵,小妮子还是心高。”
回过神来,野玫瑰的眼睛重新盯在了报纸上的“万人空巷”四个字,摇了摇头,“不,我都不想选。”
秋海棠站直了身体,双手叉在胸前,睥睨着问她,“那你又要做什么?你一个弱女子,间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
“船到桥头自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野玫瑰龇牙咧嘴。
三个月之后,野玫瑰还真的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这个决定也改变了她此后人生的全部走向。那个主意的来源,还和老金有关。
她一拍桌,“我要走,要离开百乐门。”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坐在“皖南饭庄”里,老金坐在她的对面,桌子上刚上三盘菜,四喜烤麸,醋溜土豆丝,与清蒸石鸡。一道上海本帮菜,一道家常菜,一道徽菜。
老金知道野玫瑰的脚没好全,给她做了不少好吃的,剩下来的炖猪蹄,玉米排骨汤也很快被服务员端着,悉数上阵。老金又是给她切好猪蹄,又是给她盛好排骨汤。
“那你要去哪里?”
“不知道,没想好,船到桥头自然直。”野玫瑰老实相告。直觉告诉她,是时候离开了。
又或许早就该离开了,在陆舟宇离开的时候,她就该离开了,她本来就是为了那个男人来的。她竟然还多在百乐门待了这么久。
离开百乐门之后做什么?这成了要解决的当务之急。也是她一直没想好的问题。
“你呀,就是太倔强,一根筋,不听人劝,女人嘛,老实嫁人多好,”老金把土豆丝翻了一翻,下面被油醋浸泡过的土豆丝便被翻了上来,整盘菜油光发亮。
老金叹了一口气,“不过正好,我也要走。”
野玫瑰停下了夹菜的动作,“为什么你也要走?”
“形势乱,难民多了,这家店铺的租金一直在涨,明年又要涨价了,老板就打算今年过完年,收拾收拾回家歇着了,你说老板不干,我一个厨师,还留下做什么?”
野玫瑰夹了块清蒸石鸡,随口问一句,“租金多少?”
老金报了一个数。
野玫瑰抬起头,眼睛亮了。
“老金,我看,要不我们都别走了吧,大上海挺好的。”野玫瑰放下吃了一半的清蒸石鸡,和旁边的一块四喜烤麸并排放着,一黑一白的两块,显得相得益彰。
“留下做什么呢?”
“开饭店。”
没错,野玫瑰说要做的事,是承接下那家“皖南饭庄”,她想开饭店,开一家以传统徽菜著称的饭店,但这家的徽菜又要能够与上海本帮菜结合,符合当地人的喜欢,深受上海人的喜欢。
这个念头从她第一次踏进“皖南饭庄”的时候就有了,老金的手艺很好,客人也多,饭庄也好,所以就算在战时,生意普遍不景气,竟然也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后来她又去吃了几次,又去了其他几家,细心观察,发现这家的菜便宜好吃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服务,店里的两个小姑娘训练有素,嘴甜,会主动嘘寒问暖,客人一进门就主动“姐姐哥哥”地叫,给人家的感觉。
梅二爷说过,商道即人道,以诚待人,以心做事,便没有做不好的事。
“野玫瑰来上海的时候,手里什么都没有,如今依旧什么都没有,可我知道,自己有一颗心,一颗愿意不断去打磨的心。”
来上海时,她已经在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自己想在这人才济济的大上海闯出一番事业,一番属于女人的、属于野玫瑰的事业,她想拥有璀璨的人生,只是一开始这想法并不具体,只是脑海里模模糊糊的一团。
直到她今天听到老金说这家饭庄的老板开不下去了,她更觉得这是老天爷专门给自己留的机会。
“开啥子饭店?”
“这是命中注定。”
她笑着对老金说。也给自己规划了一张宏伟的蓝图。
当天晚上,她在老金的带领下,找到了铺子的房东,不厌其烦去和她讨价还价,最终谈到了双方都接受的价格。接下来的几天,她每天晚上都制定计划,决定花大价钱将房子重新装修,愿意去向梅二爷的下属悉心讨教经商之道,愿意拉着老金重新研发新的菜品,愿意每天花时间和饭庄的两个小姑娘一起策划着开业的活动,哪怕这代价是她现在脸上的黑眼圈挂得很重,整个人的身形也早就消瘦了一大圈。
离开百乐门是迟早的事,但加速野玫瑰离开的,却是被载入百乐门历史的另一桩事件,那件事很多年后还是整个上海滩茶余饭后的谈资。
百乐门向来莺燕众多,最不缺的就是那些舞女,每年有老的舞女离开,也会有新的舞女被招进来,来来去去,简直看花眼。野玫瑰不能跳,又觉得“玻璃杯”11廉价,不愿意当,只是陪着几个熟客喝喝酒。世态炎凉,野玫瑰在百乐门的地位自然不如从前,其他的年轻舞女跟雨后春笋般蹭蹭地直冒上来。
其中陈曼丽便是不容小觑的角色之一。
野玫瑰还在凑租金,原先跳舞的时候一个月林林总总的收入已经有一两万法币,如今虽不能跳了,但是熟客也多,她资历够了,也不再需要跳舞,只需要陪着客人“坐台子”聊聊天。可她的收入依旧有限,她便去找那房东谈,磨了半天,房东还是坚持要她至少付两年的租金,野玫瑰实在拿不出来那么多,第一个想到可以借钱的便是秋海棠。
秋海棠偏偏又神龙见首不见尾,好不容易约到了,她拉着秋海棠一起喝混合酒。秋海棠刚跳完一支舞,大汗淋漓,渴得紧,一杯“玛格丽特”咚咚喝下肚。
野玫瑰拍着秋海棠的背,等她缓过来,心里思忖着怎么开口借钱,恰好看到不远处有个舞女,头发卷成大波浪,用一枚攒簇着水钻的长夹子绾着,搭在肩头,两三个客人团坐在她的周围,她低着头,耐心听着对面的客人说话,神情专注而认真,娇羞百媚,又时不时地仰着头,放肆地大笑,那笑容很具有感染力和穿透力,野玫瑰隔了好几桌都能听到,她忍不住地想要跟她一起笑。
野玫瑰的手指着那个舞女,问秋海棠,“那是谁啊?”
秋海棠微昂着头,斜着眉眼,“听讲叫什么‘陈曼丽’,以前也是百乐门的红舞女,后来跟了淮军将领刘秉璋的儿子刘晦之,就住在愚园路41号哪,据说是刘晦之有了她以后还经常在外面拈花惹草,但是又不允许陈曼丽出来跳舞,我们这位陈曼丽小姐就受不了了,重新出来做舞女啦,这到底是有几下子的,不知怎么地,嗖的一下,就又蹿红了,”末了,秋海棠突然酸溜溜地加一句,“不过,我看也不怎么样嘛。”
还真不能背后说人,那个陈曼丽似乎感觉到了她们的目光,猛然回过头,与他们四目相对。野玫瑰愣住,正准备同秋海棠说的话便吞在了肚子里,只是旋即冲陈曼丽笑了笑。
陈曼丽也微笑着,她起身走了过来,同她们保持着微妙的距离,双手亲热地搭在她们的手上,上海话说得软糯,“贾家好(姐姐好)。”
陈曼丽或许年纪比野玫瑰大,但她重新回来,就意味着一切重新开始,所以自然要自称“妹妹”。
秋海棠的脸即刻也笑眯眯了,“侬也好呀。”
三个人寒暄片刻,陈曼丽的客人便来催了,陈曼丽很快告辞,回头去招呼客人,但她招呼客人之前,又在半路拉了一个小厮耳语片刻,过程中她指了指野玫瑰他们这一桌,又指了指自己的那一桌。
小厮走过来,说是野玫瑰和秋海棠这一桌的混合酒和小食都归陈曼丽那一桌了,不必再付钱了。野玫瑰和秋海棠的目光再望过去,遥遥地举了举杯,陈曼丽看到了,也微笑着举杯,抿了一口,算是回了她们。
秋海棠同野玫瑰心领神会。
两人干杯,野玫瑰感叹,“怪不得能做红舞女。”
秋海棠的态度变了,“可不是,你得先会做人,才能做红人。”说完,她又加了一句,“以后我得多同她取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