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亮灯光的照射下,一切都好像要原形毕露,好像你没做过这件事,但你实在是受不了,不得不承认,你确实做过这件事,这件事原原本本就是你做的。
就是这种可怕的情绪,已经围绕她很久了。
“照片上的人,你认识吗?”对面的警察,也就是今天为首的那个警察,递给她一张照片,如是问道。
她手被铐着,只好努力地伸着脖子看着桌子中央的照片,只不过她看了许久,确实没有从照片里搜寻到什么信息,况且照片又模糊,她实在想不出在哪里见过,看了良久,她如实答道:“不认识。”
“十一月四号晚上,你在哪,在做什么?”那警察扫了她几眼,收起照片,又问。
“我……我在……”她皱眉思索着。
那天晚上?
是她以为顾立之出事的那个晚上吗?
她在……她在和逸吃火锅啊……
“我在新路口城西火锅店。”
“哦?是吗……”那警察又拿出一张照片,“这张照片里的车子,你可还熟悉?”
一辆略显破旧的轿车蓦然闯入眼帘。
“这是……”她双眸一颤,“我……”
“是你抢来的吧。”那警察冷不伶仃地来一句。
“不是……”她着急解释,不料被那警察打断,“不是?监控可比你诚实。”
电脑上出现一个画面。
监控中那辆不属于她的车停在别墅门口,而她则急冲冲地从车里出来。
“不是的!”她略显着急,“那是因为,那个猥琐大叔,他对我不轨,所以我才……”
“所以你就把他推到湖里去了?”
显然,她的急于解释,早就成了所有人眼中的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