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客姝现在谈不上多少的恼怒,毕竟她并不是罗慕,也不知道这么多弯弯道道。可是在宾客中不少有些看不过萧珩,荣华在手,又娶了娇妻,巩固了权势,有无数的人艳羡。
其中有一个尖嘴络腮胡子的人,穿着一身的华服,酒气熏天:“离王未免太欺负人了吧,竟然拿一株白菜和堂堂郡主拜堂,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说着打起来酒嗝来,身体开始摇摇晃晃的。
“大胆,竟然敢质疑皇帝御赐的灵菜,我家王爷久病不起,十分想起来迎娶郡主,但是实在是精力有限。只好将这个皇上御赐的灵菜带来和郡主拜堂,才不至于辱没群主的颜面。我来这儿之前,王爷千叮咛万嘱咐,要讲清楚这个白菜的身份来历,不然有心之人,定会利用这个挑唆离王府和罗国公之间的关系。”手抱白菜的侍卫一脸怒气的斥责道。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恭维道:“原来这个是皇上御赐的,难怪看上去,要比其他常见的白菜要水灵和贵气多了。”
本应该还在卧病在床的离王,站在一个满是檀香味的桌子,手里握着千年玄铁做的笔杆子,一抖一转两回峰。
坊间传说,若不是臂力非常或是内力深厚,怎能提起千年玄铁,更遑论拿起它写字了。
绛紫色的衣袍穿在他的身上,恰到好处,一身的贵气浑然天成,如墨缎的头发用金色的羽冠竖着,眉若平山,眼似星辰,嘴角微钩,风华正盛,难怪有人说:离王可自以美色为诱,便可敌千军万马。
浑身的冰雪气场让人望而生畏,萧珩看着桌上成形的字-----找。
一个黑衣男子半跪在地上,心悦诚服。对他来说,这个男子值得所有人臣服,自己都心甘情愿。
黑衣男子粗狂雄厚的声音:“王爷,让罗郡主和白菜拜堂,您就不怕惹怒了罗国公,如果告诉您的外祖父,只怕耆老会责怪于您。
您。”
“本王不愿的事,谁也奈何不了,这个女人城府颇深,心机异于常人。”萧珩握着千年玄铁的笔,颇有几分不屑。
“那样的小伎俩,还在本王面前搬弄。”萧珩不屑道,好听的音线,让人不由得荡起了圈圈涟漪。
“可是,您让白菜和郡主拜堂,会不会有点羞辱罗国公。”黑衣男子小心翼翼地说道,好像从地下探出的嫩草,试探着外面的温度。
“白菜,这可不是白菜,这是灵菜,是父皇赐给本王的。”萧珩微钩在唇角,似三月春风拂柳,却让人凭生了不少寒意。
萧珩沾了点墨,继续自嘲地说道:“再说,父皇和外公说了,只要我同意成亲,一切听凭我做主。那个女人不也是说什么,若君愿娶吾,不需要十里红妆,不需要八抬大轿,自己一人可以走到离王府。瞧瞧,多不要脸面啊,脸这种的东西,她不要,本王为何要给她留。”
“是,还有一事,您让我找的姑娘,还是没找到。”黑衣男子低了低头,有几分自责。
“无碍,这么多年了,换了多少批侍卫,多少的人都没找到,怎么可能找到呢。”萧珩停下了笔,抬头望了望外面的天,冰雕似的人弥漫着感伤。
去哪儿了,究竟去哪儿了,不是说只有强大起来,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你教会了我心狠,自己又这般善良,救一个陌生人。萧珩陷入深深的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