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的出师礼会是这个?”客姝将手中的白纸随便一揉,朝远处扔去,神情里尽是无限的不满,嘴里还嘟嘟囔囔。白纸团在地上打了几个转,沾上了污泥。
一位白衣胜雪,青山似君眉,眉间尽是弱骨风流,青丝羽冠的男子拾起沾满污泥的纸团,将纸团打开,纸团上面“离王的情诗”几个大字赫然在目。
白衣男子摇了摇头,离王可是出了名的难搞,离王――
萧珩,极得圣上的宠爱,与他同一辈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殊荣,赐名为珩。
珩,美玉也,若不是萧珩本身淡泊名利,那太子之位九成九是萧珩的,就连离这个封号也别有深意。
离王――他拥有随时离开王城的机会,只要他愿意。
离王的母亲在离王年约十四岁便病逝了,那时皇帝在外亲征,回朝后,竟发现所爱之人逝世了,竟把医署的人全部杀了陪葬,后来还是萧珩的外祖父齐老力保下来。贵妃殁了以后,萧珩也失踪了近半个月,没有人知道这半个月来,萧珩发生了什么,回来后竟由一个温润公子变为狠辣无情的王爷,杀伐果断,铁血无情。
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无心无情,无肺无肝,多疑猜忌,阿姝这样直来直往的性子对上萧珩,必然吃尽苦头,看来师傅真的想让阿姝出师啊。
可东方留万万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阴差阳错,客姝竟然爱上了萧珩,这样一个冷心冷肺,狠绝的人。
后来更是演变成,不能忘却,至死相随。
“阿姝,你打算怎么办?”白衣男子问道。
客姝晃荡自己的两条细细长长的腿,嗤之以鼻地说道:“还能怎么办,我就把大刀架在那萧王行脖子上,让他给姑奶奶画。还有,东方留,我是你师姐,直呼其名,成何体统。”
东方留讪讪地笑了笑,真不知道平时不成体统的是谁,眼睛里摇着客姝的影子,抿了抿唇地说:“阿姝,萧珩,武功极高,正常人根本近不了他三尺,更何况,还是离王的情诗。’’
客姝用手指戳了戳东方留的脑袋,颇为自豪地说道:“知道我是谁吗,我作为咱们清风山上的第一美少女,你以为我会这么蠢吗?”
东方留好奇地问道,在袖中玉白的手紧了紧,:“你不会是想用美人计吧?”
客姝勾起了嘴角,鹅黄的衣裳随风摇了摇,额间的发流鼓了鼓,眼睛里的光芒越发亮透,似穿破红尘的光华,但嘴角的得意怎样都掩不住,“你准备一下,过几天,咱们下山取萧王行的墨宝。”
东方留一听,无声而笑。阿姝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总是喜欢把不认识的字拆开来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