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总觉得我爱你就是在你身边,哪怕成为你最讨厌的人,哪怕你每次见到我都跑的远远的,我还是像个跟屁虫一样喜欢跟在你屁股后面,追着你跑。
夕阳下,我看着你的背影,往日的责骂,白眼,甚至别人的流言蜚语都已然无所谓。
爱你,大概就是愿意承受一切我所能承受的,也愿意去承受一切爱你所要承受的。
只是,那时候的爱是那样的伤害你呢?我不懂,就像多年后我再见到你,我依旧会脸红,而你只是别过脸去。
后来,我遇到了人生中除了我妈妈之外,第一个那样喜欢我的人,可是我却伤害了她。
是的,我拒绝了她,就像当年的你拒绝我是一样,甚至是没有理由的。
喜欢一个人也许有千万个理由,但不喜欢一个人是否也需要理由呢?或许不需要吧。
就像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到幸福,只因为那是你而感到幸福。而别人呢?哪怕是更多的付出,哪怕是更少的牺牲,我就感觉不到幸福了。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又是那样的简单,简单到那样的唯一,除了你谁也不稀罕。
可结果呢?结果是,不管一个人付出多少,不管一个人有多喜欢,不管他牺牲了什么,或者付出多少,只要不是两厢情愿,那么所有的付出在别人眼中也不过是自找的。
爱你的人才会在乎你的付出,爱你的人才会珍惜你的付出,爱你的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感觉到幸福,如果不是她,那么一切不过是一个人在自导自演而已,别人眼中的纯属娱乐。
原本以为,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一直这样,永远不会改变,就像我对你的爱,不管多远,不管在哪,不管什么原因,我都爱你,依旧爱你。
可事实是,不是这样的。
爱一个人是会变得,得到了和失去了都会变,不管你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都会变,时间在变,感情在变,或愈加浓郁,或渐渐淡忘,或被取代,或无可取代,只是内心已经渐渐承认永远无法拥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