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我让你舒服些,你写我磨。”
今天的慕情诺很好说话,李桐昔终于可以休息一会儿了,趁着他研磨的功夫赶紧活动了下手腕。观察了一会儿他磨墨的动作,这个磨墨其实很废时间而且特别考验人的耐心,为什么现在的有的人不喜欢用墨汁要用自己磨出来的墨,就是在享受这种漫长的过程,让人在冗杂快节奏的生活中去除浮躁。
慕情诺就是个这样的人,平时斯文安静,做什么都气定神闲的看不出任何厌烦,既耐得住寂寞,又受得了孤单,最关键的是他不会被任何喧嚣打扰,整个人不骄不躁,心静如水。
他细长的如竹节似的手指拿着墨条,缓缓的推动,力道均匀缓急适中,没多少会儿浓淡相宜的墨水渐渐在砚台中汇聚起来,墨香如莲。
李桐昔铺了一张宣纸,用羊毫笔沾了墨在纸上书写开来,她的手腕很灵活,就算很长时间没有摸毛笔也能很快找到感觉,泼墨挥毫写出来的字很是灵动娟秀。
“临摹的《灵飞经》,喜欢小楷?”
“对,女孩子比较喜欢小楷,对比行书要方正美观,临摹起来也简单。”
“你这最后一笔……”
他自然而然的握住她的手,两人十指紧扣着,两只手提着一只毛笔,因为他的脸突然靠过来,手上也有了种温厚的触感,一时间她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了他的身上。
“最后一笔很重要,需要回笔才好完成整个字的书写,这样整个字形才会有舒展的感觉,回的时候力道放轻……”
他醇亮清冽的嗓音如同陈年佳酿,绝不是浓烈的白酒,而是沁人心脾的果酒,给人一种清甜舒缓的感觉。李桐昔被他带着,在她写过的“五”字上重新勾了一笔,她侧头打量他,因为离得近他眼角的纹路都看的一清二楚,就露出那么一个轮廓流畅的侧脸,李桐昔注意到他的眼睫毛竟然比女孩子还要细长,一双如湖水般的眼眸风平浪静,好像有什么在缓缓浮动一般。
他说话的音量很小,却都能清清楚楚的传到她的耳朵里,她察觉到自己的失神,后知后觉的攥住自己手里的笔,他正教她写另一个字,这么一用劲很突兀的划出一笔。
“愣什么神呢。”
他轻描淡写的把这笔带过去,一笔书成之后竟看不出来一点破绽。
李桐昔看看他,再看看他写的字,人这么美,字也这么美,怎么看怎么养眼。
两个人没再说话,安安静静的写着字。
就在这时候,因为午饭没怎么吃她的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作为一个女孩子,她还是比较难为情的,尤其是这里这么静谧,实在煞风景。
他看了一眼脸红的李桐昔,“早餐就没吃,中餐你也省?”
“不是……那宴会上的饭菜不好吃。”
“挑食还有理。”
李桐昔在其他的地方可以随便,但是在吃饭上面,觉得不好吃的吃两口就觉得饱了。
“叫佣人给你做点饭吃?”
“不用了,我吃点零食垫垫。”
书房里有小点心,她拿起来就吃,吃了两口觉得没什么滋味,突然抬头问道:“你喜不喜欢吃火锅?”
“你想吃?”
“嗯。”李桐昔点点头,“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吃火锅最好,他们店开了有些年头,口碑很好,而且我去过很多次,食材特别新鲜,我带你去好不好。”
“行。”他放下笔,“那走吧。”
“不用开车,你换身衣服,我在外面等你啊。”
说到吃李桐昔比谁都兴奋,马上回卧室拿了钱包之类的东西,然后准备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