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点,天还没有完全亮。
童小倩悠悠转醒,竟然感觉到暖意包围着自己。
她一向体寒,怎么可能会有暖意?哪里不对,她猛地睁开眼睛——金城。
怪不得一晚上都没有冷。
这男人真是够不要脸,居然自己爬上了她的床——童小倩是这样想的。
金城如果知道的话,估摸着他肾上腺素也要涌上来了。
童小倩轻手轻脚的起来,帮金城把被子盖好,决定今天不去上学了。
她准备出去散散步,买点早餐回来吃,也顺便可以散散心。
打开金城的衣柜,想拿条长袖,翻来翻去除了衬衫就是毛衣,衬衫太薄,毛衣又太厚,就拿了他一条刺绣套头棒球服。
套头棒球服的款式本就宽大,男款的穿在她身上,袖子更是长出半截,下摆也要到膝盖下面,可这种宽的料子是防风的,就当非主流一次好了……
童小倩一个人走下了那个惊悚的楼道,因为是白天,楼道里亮堂了许多,不再有那种鬼片即视感。
她把手插在口袋里,仰起脸感受着晨风的温度——如果她不是她爸爸的女儿,如果她生在一个像简凝一样普通的家庭,那她和金城会不会很幸福呢?她宁愿不要那种看起来光鲜的生活,和金城两个人,粗茶淡饭,也好。
可惜……只是如果。
走了差不多十分钟才走出那个小区,门口是个像小集市一样的地方,虽然外观看起来,还是有那么一点破破烂烂的。
童小倩站在一家灯招牌坏了一半的店前,好不容易才辩别出这家“十食占”是卖什么东西的。(灯牌坏了一半,应该是“早餐店”,我机智的小可爱们看懂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