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余生璀璨,祝我永无宁日。
天际最后一抹金色已褪去,半轮弯月还挂在天边,院外大榕树的树叶滴着露珠,暮春凉爽的风将挂在门上的风铃轻轻吹响。如往常一般,在我轻手轻脚合上家门后,身后单车铃正好响起。
“早安。”少年一身干净的校服,用好看的手按下手刹,站稳后在熹微的晨光中笑得灿烂,露出了嘴角的梨涡,尤其明朗。真的是很好看啊。
这个人我真是再熟悉不过了。易烊千玺,十七岁,当红的少年偶像,我的竹马。
“早安啊千玺。”我伸手同他打了打招呼,向前走到他身边坐上后座抬头道,“走吧。”
单车渐渐向巷口驶去,沿途的景在后退,耳边的风很轻柔,像是在对树叶说情话。
我抓着后座的铝杆看着前面正在骑单车的千玺,大概是因为弓着背的缘故,校服有些紧地勒在了他背上,勾勒出他背脊的曲线,惹得我倒有那么一秒钟的脸红心跳。
他的背影看起来消瘦,却无故显得有些憔悴。不过这也正常,平常他通告学校两边跑,出道三四年的时间走遍了小半个世界,大部分休息时间都是在飞机上的,即便他体质好也偶尔会有感冒生病或疲惫不适的时候。
只不过公司照顾他高三需要顾及学业,他才得以安安稳稳地上一年学,我也得以死皮赖脸地赖在他身边一年。
念及此我心底泛起些许心疼、些许无奈,环顾四周无人,我做了个极大胆的决定。我松开了握在铝杆上的手,双臂环住他的腰,渐渐抱紧,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脑袋靠在了他背上。
这个想法早已在我脑海里存留了好多年,但我一直没有那个勇气。我懦弱地害怕着如果我这么做了,他可能会如往常一般温柔得可怕,然后掰开我的手,抑或是冷着他那张好看的脸,毫无表情地说出一句:“自重。”
可他没有。他似乎只是凝了半秒钟,然后继续自顾自地骑着车。
我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