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商量了大半个钟头,周保生仍然有疑虑,“事情都快过去两天了,他们已经成事了呢?”
陆晴川很肯定的说:“昨天我打听过了,目前观音乡还没有哪个生产大队交齐薯米,这就说明,暂时没有生产大队把红薯卖到收购站。”
确实,交公粮第一。公粮没交齐,哪个敢先卖红薯?周保生一拍大腿,“就这么办!只要能让全队人吃饱,我就豁出去了。”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部分,然后分头行事,陆晴川去找胡向前,周宝生去找周志达。
“什么?让我用右手写字?不成不成。”听了陆晴川的话,曹格里的脑壳晃得像拨浪鼓。
陆晴川一点都不着急,他再反对有什么用?只要他老大胡向前一个眼神,就算他嘴里反对,身体也会照办。
曹格里是个左撇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用左手写字。但陆晴川听胡向前提过,其实他右手也会写字,而且可以写出好几种完全不同的风格的字体。
“叫你写就写,那么多废话!”胡向前看似在笑,深邃的眸子里却闪烁着诡异的光。
曹格里识相的站到离他最远的距离,嘴巴硬得能夹断铁链子,“我说不写就不写,这是我的人身自由。”
胡向前的笑意更深了,“要自由是吧?行,马上给我滚,这样你就自由了。”
“人们都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老大,你竟然为了一件衣服,要把手足给砍了?”
曹格里说的可怜兮兮的,可某人丝毫没有怜悯的意思,“是啊,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你见过的断手瘸脚的人不少吧?但你见过有哪个不穿衣服就出门的?”
“你们听听,你们听听,老大的意思是,随时都有可能为了这件衣服,把我们给砍了。”曹格里煽情了半天,竟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他忽然画风一转,“既然是老大叫我写,那我就写吧!谁叫我是你们中间最能干的那个呢?能者多劳。”
陆晴川拿到他写好的信回到周保生家,周保生和周志达已经在等她了。
“我们送这封举报信的目的,只是为了吓唬余老四,从而让他打消跟观音乡的交易,这样我们才能有机可乘。所以,信千万不能落到其他人手上,否则又可能是一场血雨腥风。”
陆晴川郑重的捧着信,周志达向她保证,“我一定会完成任务。”
打走了周志达,陆晴川、胡向前、陈小凤、周雪娥开始按照红薯的进出仓数量计算结余。
经过大半天的努力,存仓的红薯有三万八千斤,地里待收回来的应该还有万把斤。
“交公粮的薯米已经晒够了,等后面的两批晒干,应该能多出两千斤左右。意思也就是说,这四万八千斤的红薯,都可以拿去兑换谷子。就不晓得余老四有多货了。”
周保生摸着下巴,头一回干这样的事,他心里莫名的紧张。
相比之下,周志达很兴奋,“这个我摸清楚了。连续三年,玉凤坪的谷子都有结余,现在他们队屋里锁着的,至少有八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