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次的宴会结束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星期了,墨落曜他们几个还有苏默突然忙了起来。
具体参见叶桉林旁边的空位以及苏默房间的整洁程度。(ps:房间干净利落表示没人住,脏乱差表示有人住。)
苏默吃不惯外面的食物,毕竟让叶桉林祸害了三四年,已经习惯了叶桉林做的吃的,再加上苏默这人的怪癖好以及一天不整一下老妹就心里不痛快的贱脾气,叶桉林就担负起了明天给苏默送中餐晚餐的艰巨任务。
也许,在苏默公司里的那些男女工作人员看来,叶桉林和他们的总裁有着极其暧昧的关系,但是叶桉林可不这么想,她就觉得她在喂猪,还是一只极其挑剔的猪。
不过这只猪有点忙,叶桉林做了饭直接到苏默的公司里吃,有时候是她和苏默一起吃,但更多时候是叶桉林一个人吃,她吃过后就把碗筷洗干净放好,再直接去苏默的休息室里睡午觉,闹钟响了就起来,再由苏默随便找个人送她去学校。
叶桉林本来说不用的。但苏默拒绝了。
原话是:“就你这出了门就不知道自己在哪的路痴本性,我能放心你自己一个人出去搭车?”
叶桉林在感动之余把苏默揍了一顿。
呵,不放心我?那你干嘛还叫我来送饭?
叶桉林边追着苏默打边控诉他
因为叶桉林家附近就有地铁站,坐几站就可以到苏默公司,所以苏默完全不用担心叶桉林会迷路。
毕竟她这要是再迷路的话那就不是路痴了,是白痴。
可苏默公司到圣樱学院还要搭这辆车搭那辆车的,苏默不放心,只能让人送。
久而久之,叶桉林和一老送她的那名员工熟了。
员工姓宋,大概也就二十八岁,叶桉林就叫他宋哥。
每次叶桉林说“宋哥走吧”的时候,宋启明都有一种他在给人当小弟的感觉,就差趴地上给她当人肉垫子让她踩着他上车了。
“桉林,”宋启明叫了她一声。叶桉林本来正支着脑袋醒神呢,被他这么一叫只是条件反射的“嗯”了一声,神智还不是很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