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无澈点头,“基因遗传,是很像。”
当初他在法国待了三年后回国,为了哄小姑娘开心,就带她去宠物店挑选宠物,小姑娘选了一只博美犬。
因为博美犬小小的身子圆圆的,便给它取名叫做球球。
后来简一诺会经常给他发球球的照片和视频,对球球喜爱的很,他觉得送宠物是个很好的决定,至少哄得了小姑娘的开心。
然而,博美犬的寿命,一般只有十三岁,球球被简一诺养得很好,却也在十二年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球球离开的那一天,简一诺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情绪都很不好,可远水解不了近渴,他远在法国,没办法及时赶到。
后来听说,她一个人在房间哭了很久很久。
好在那个时候球球已经留下了果果,算是一大慰藉。
简一诺回到家,也放松了些,将果果递到慕无澈面前,冲他微笑,“那给你抱抱?”
慕无澈迟疑了一下,还是伸手去接了。
毛绒绒的触感刺激手心,他的手一向直拿纸笔,很小碰这些小东西,软软的倒是有个特异感。
果果好像并不排斥这个陌生的人,还抬着小脑袋望着慕无澈,那双黑溜溜的眼睛特别明亮,特别可爱。
慕无澈看了看果果,又看了看简一诺,嘴角微微弯起。
当初他送她球球的时候,就觉得,这一人一宠的眼睛很相似,很有灵气,那么可爱。
简一诺看了觉得稀奇,“果果居然没有咬你。”
慕无澈一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以前简一诺就给他说过,果果不喜欢陌生人抱,否则会咬人。
博美犬本就是宠物狗,按理说不咬人的,它偏偏有这个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