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绯死了。
就像她活着的时候,没有什么名声,走的时候,也激不起波澜。
当她自己漂浮在空中,凝视着自己瘦巴巴的尸体时,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怎么办,感觉自己有点傻,傻得有点可怜。
要是能重来一次该多好呀,不会读那个该死的大学。
不读那该死的大学,也绝对不会遇到他,就不会一下子,爱上他。
既然没有爱那么又何来的执着呢?死缠乱打地嫁给他,最后……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
不知道老爸老妈这么久没有见她了,一见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原谅我,我不是一个孝顺女儿。
不顾父母的阻扰,不怕外界的流言蜚语,一颗心都捧在他的面前,最后,她换来了什么。
她成为了墨家的耻辱,让父母蒙羞,有家归不得,还被众人取笑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最后,连自己唯一的骨肉都没有好好地护住。
要是能重来一次,相忘江湖就好了。她是这样想的。
墨绯握紧还带着,微微颤抖的双手,握成拳头,就这样,以这种看起来怪异无比的拳头方式,哆嗦着打开了卧室的门,身上依然穿着宽大的睡衣。
她慢慢地,一步一步,不紧不慢地在这房子里走来走去。
一切看起来已经忘记得一清二楚的记忆,从脑海的深处唤醒,把周围的一花一草,尽收在眼睑之中,一切的一切,都是那般陌生而熟悉。
这是她刚和他结婚四年以来住的房子,那时候她还没有怀孕,就还没有搬回宫家主宅居住。
他的初恋,也还没有回来,她也没有怀孕。他对她看起来,不冷不热,或许是还没有那么冷漠吧......
她,就像宫钰养的小猫,想起来的时候就摸几下,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
毕竟他很忙,忙到有老婆和没有老婆,差不多一样。
宫钰,哼哼,就喜欢板着一张面无表情的俊脸,拒绝所有女人于千里之外。
对了,她自己,也是其中之一,除了妻子这个法律上的称呼,比其他想接近他的女人,脸色好看好了那么一点点之外,她也和那些女人一样了。
两个人住的地方,已经很大,最起码,对她而言,大得离谱了,让人有一种冷冷清清的错觉。
刚结婚时,她还激情满满,她可以用爱捂热宫钰这课冰块的心。
额,连宫家派过来的仆人,都赶走了。
嘻嘻,两人世界,不是更美好......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想法,好吧,蠢得有点厉害,大概是智商太久没有充值的原因吧。
这只是一开始,刚结婚时候的自己,傻白甜一枚!
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陷入爱情的陷阱时,什么都愿意做。
可是,一旦长时间得不到对方的回应,爱情的保质期开始变质的时候,女人就会开始自暴自弃了。
婚姻也是这般,不可能永远只有一方在唱独角戏的。
好吧,唱了四年独角戏,墨绯的脑子,要是再不清醒一点,那她真的无药可救了!
墨绯走进去厨房的时候,才发现厨房又乱又脏,昏沉沉的脑子,好像想起来了,结婚四年的她,已经慢慢开始心灰意冷了。
不管样付出,那个男人永远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表情,好像她只是一颗渺小的草。
现在用脑子想想,四年时间,挖心挖肺地对一个人好,就算是仇人呀,也也培养一丢丢感情出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