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建议我接受了。
因为很多时候,争议的一个点,就是证据的说服力。没有最关键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对方就是喜欢狡辩,就是喜欢搞事情。
你看!!
关于那个房屋的纠纷案件,打到现在还没有完。对方提起了上诉,一个涉及诉讼标的为近十万的案子,都能够扯这么长的时间跨度,甚至打出了被告对判决不服。那么其他呢?那些民间借贷的纠纷,又怎么搞呢?
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借给了别人,结果还要不到。
如果,我们普通公民懂法,或者说遇到这种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或者说留一个心眼,第一时间知道怎么去有效的应对,那么对自己肯定是方便的。
也没必要为了一个事情,而劳心劳力,花费许多的时间。
虽然我挺希望相安无事,但事情不是我们能够预测的。
问题是,今天我还要写.......
(在9月中旬左右吧,我稍微写一个具体的情况,该怎么样。不过,我肯定是先请教,不夸夸其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