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说饿了,她相信林景承应该也是会管她的。他会不疾不徐的回到房间,脱掉精致的丝绸睡衣。然后换上西装,整理好衣领和袖口。去楼下的还没关门的咖啡店,给她买一块精致的西点和一杯卡布奇诺。然后静静地看着她吃完,整个人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一切都是那么优雅从容。
他绝不会像楚景天这样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着的香烟,光着脚站在水汽弥漫的厨房,给她煮一碗这样的鲜肉小馄饨。
其实她过去对林景承也是喜欢的。那样精致优雅的男人,很难不让女人心生好感。可是那种喜欢似乎留在一个点上,然后停滞不前。不会轻易消失,也没有加深的后劲儿。
可楚景天虽然是一个很粗糙的男人,但是蓝榕晓却不讨厌他的言谈举止。甚至他偶尔的酗酒,打架,讲脏话都不会引起蓝榕晓的反感,虽然她也不可能喜欢他的这些坏习惯,但是绝不讨厌。而且楚景天身上有一种蓝榕晓喜欢的烟火气。会让她的心变得越来越离不开这样的温暖。其实她要的不多,只要客厅里有欢笑,厨房里有烟火,其实这就足够了。
“傻站着干什么呢?有这么迷恋我吗?快来吃吧!”楚景天端着一大碗热腾腾的馄饨,走出厨房。他把馄饨放在餐桌上后,随后又走进厨房,给蓝榕晓拿了两副碗筷,又端出来两个碟子。原来动作麻利的楚景天,趁煮馄饨的功夫,还给蓝榕晓做了两个爽口的小拌菜。拌海带丝和猪耳朵拌黄瓜。
“过来啊?刚才不是还嚷着饿吗?”楚景天站在餐桌旁往小碗里夹了个馄饨,边给蓝榕晓吹凉,边看着傻愣的站在那里的蓝榕晓。
蓝榕晓穿着粉粉的睡衣,粉红的大拇脚趾在楚景天的大拖鞋里,不安分的动来动去。动的楚景天的心里痒痒的软软的,似乎是有一根羽毛在撩拨。
“晓晓……”
“这就来吃!”蓝榕晓趿拉着楚景天的大拖鞋,快步来到餐桌旁。
“嗯!闻着就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