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这个大妈的事情,视频一发布,很快就有人在网络上表达了自己观点和立场,他们表现出自己的不满与愤怒,而有着相同感受和观点的个体很快就能融合成为一个群体,他们以“正义”的名义对这个大妈进行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语讨伐,又或者是用那种骂人不带脏字的明朝暗讽对这大妈进行言语上攻击,甚至还有人不惜侵犯她的隐私权,将她的个人信息过往私事曝光在网络上,以此来加深别人对这个大妈的伤害。
而网络暴力就是在这种群体效应和“替天行道”的假象中疯狂的伤害这个早已危如累卵的大妈。
或许网络上评论的人认为他们是在对大妈的种种事迹表述出自己的观点,然而他们没有想过或者是根本不关心,这大妈是否会遭受到伤害?
他们是否有想过,因为自己的言论,这大妈或许会遭到千夫所指,她会痛苦、委屈、甚至毁掉他给她原本平静的退休生活。
也许他们并不关心,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一方,他们在有意或者无意间将别人的错误、缺点无限的放大,向别人宣传自己的正义,他们认为他们这事在帮助别人,但其实他们一个人都没有帮到,相反的,他们正在用一种无形而快速的方式毁灭一个人。
这个唱歌的大妈有错吗?
有错,因为她不顾别人的感受在河边唱歌影响到了周边很多人的正常休息秩序。
那这个大妈是罪有应得吗?
不,她罪不至此。
很多人都忘记了,他们在网络上攻击的对象也是一个人,一个和他们一样,需要隐私、需要名誉、需要宽容以及空间的普通人。
以惩戒之名,继续作恶。为惩戒新的恶,催生更新的恶。恶恶相报,循环往复,我们仍然身处地狱之中。当我们缺乏真正的反思,就会堕入永远的轮回。而我们自己,我们的后代……都无法摆脱这种危险和恐惧。
这是小陈很久以前看到的一篇关于网络暴力的报道中的结尾,当初他没怎么明白,现在他似乎明白了这几句话的意思
而这篇报道中还有一句话小陈记得比较深刻,原话是这么说的:
“我们会在网络上,以动机猜测、道德批判、智力贬低、伤尊辱智的谩骂,以及以损害当事人基本隐私权、名誉权、人身权等方式,来寻找发泄口,平衡心中的怨怼与愤怒。
但是,我们没有想过,对方也是一个公民啊。
他也有正当权利——人格不受侮慢的权利、自我辩护的权利、私生活不受干扰的权利,隐私不受侵扰的权利。
如果你无视这些权利,请记得,当你被剥夺时,请不要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