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莲懒洋洋地淡笑,“社团啊……如果是我肯定选文学社啊!不过,你的话……轻音?话剧?还是摄影比较不合适你啊?你这丫头一看就不是文艺范儿的,绘画社怎么样?跆拳道你可能合适,但是就你这小细胳膊,给人来一个过肩摔不小心就会折了,而且高中好像没有,还是加入个球社好点儿,篮球社就不错。”
果然是亲娘,给的建议正合邓旭莎的心意,这是她目前听过的最认同的话。绘画社太闷了,她不喜欢。当她高兴的时候啥事都好商量,更别说是请保姆这种小事了。现在的她已经感觉没有什么比升华灵魂更重要的了,她觉得篮球社可以带给她不一样的体验,因为她记得自己在某本书里看过类似这样的一句话:一个人的身体并不是他自己,到他死后如果是始终的无所事事碌碌无为,那只能说是他的身体活过,而不是他。
就在她想拍手表示赞同的前一刻,邓光煦开口了,他还是一样喜欢泼冷水:“女孩子家加入什么篮球社,受伤了怎么办?连球都没摸过几遍的人还想加入篮球社,真不知道你们母女到底在想什么。”
没有人注意到邓旭莎的表情,她只是感觉到了热情被冰封的难受。
当天晚上,她果断地在报名表上填上了“篮球社”。
第二天,她毫不犹豫地交上了它。
他越反感的事情,她做着就越愉快。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正处于叛逆期,或者已经处于很久了,不知道哪一年才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