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秀恼羞成怒,眯起眼,一把揪住季和平的胳膊:“你再说一次?”
季和平捂着手臂,哎哟哎哟地叫了起来:“我的手臂,哎哟,好像之前的任务里,我的手臂受了伤。现在旧伤复发了。好疼啊。”
“秀姑娘,要一个亲亲才能好。”
“去你的。”童秀没好气地推了一把季和平,“明天什么时候去你家?”
提起这事,季和平也不再嬉皮笑脸。
他握紧童秀的手:“明天早晨九点,我过来接你。”
童秀嗯了一声:“那我要准备些什么……”
“你什么都不用。”季和平郑重而认真地道,“明天你跟着我就好。你放心,在我家里,我不会让任何人难为你,也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的。”
虽然人人都说高门的婆媳矛盾,小媳妇受欺负是无可避免的,但季和平却不认同这些观点。
他认为这些都是作为丈夫的过错。
既然是真心想要和喜欢的人组建家庭,维护自己喜欢的人,替自己喜欢的人摆平家庭里的为难都是一个男人必须做的事情。
他娶秀姑娘回家是为了宠着,可不是为了受委屈的。
童秀望着他的眼睛,又想起当初那个一确定关系,就傻乎乎的把工资和钥匙全部上交的傻子。对于他的心意,她从来都没怀疑过。
只要有他在,季家纵然是龙潭虎穴又如何,她甘愿去闯上一闯。
·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
童秀提前准备好了。
为了今天的见面,她特地换了一件红白千鸟格的及膝长呢子大衣,里面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头发高高竖起,额前留下一两撇刘海修饰脸型。
尽管季和平说不管特意打扮,让她和平时一样放轻松就好。出于见长辈的礼貌,童秀还是换了一身低调乖巧的打扮。
她人生得漂亮,尽管已可以低调了,容貌仍显得十分耀眼。
路过的人都纷纷看着她。
回头率十足。
童秀出来得早了一些,季和平还没有到。她便等在了京城饭店的大厅里。
由于她生得漂亮,来来往往的人都在扭头看她,是十足的目光中心。童秀一向习惯了这种目光,也不甚在意。
八十年代风气守旧,人还是非常淳朴
的。至少童秀到现在还没被人当面搭讪过。
但今天却出了一个意外。
“靓女,看你长得这么漂亮,有兴趣交一个朋友吗?”
童秀惊讶地抬头一看。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容貌不甚出众,但有一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气势,看得出地位或者说家世应该不错。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打扮。
银灰色的商业西装,打着红粉色的领结,里面是一件暗金色格纹衬衫,袖扣是一颗不小的钻石,在周围一众男士们身上一水的简单而朴素的灰色夹克,蓝色工装服中如鹤立鸡群。
再结合他的口音,童秀一眼就断定了。
这是一个港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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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