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不祥之感一直跟随着他,搞得他寝食难安,坐卧不宁,甚至影响到了学习。
实在承受不了,星期三下午课后,他去了一趟哥哥的单位。
陈作权知道弟弟来找他的目的,说没事,听柳成荫的同事说她很有可能去了广东。
“她在这边工作的好好的,又跟你谈恋爱了,跑广州去干嘛?”陈作文表示怀疑。
陈作权说:“现在很多人都跑到广东去打工了,说那边的钱好挣,钱多得就跟地上的草似的,一搂一大堆。”
“那也不该招呼不道一声就走人啊?前一周还去咱们家呢,看上去挺精灵的一个人,咋就做出这样的糊涂事呢?”
“你小子,年纪不大,操心不少,别瞎琢磨了!”
“她要是不跟你谈恋爱我才不管呢,家都回了,饭也吃了,还留在家里住了宿,这算哪门子事啊?”
“得了……得了,是咱的跑不了,不是咱的追也没用!走,我带你去食堂吃饭去。”
陈作权说着,拿起饭碗走在了前头。
吃过晚饭后,哥哥向同事借了自行车,驮着陈作文回了学校。
哥哥临回单位的时候,一再叮嘱陈作文,说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以后不准再提起,更不要告诉别人。
人还没找到呢,啥叫过去了?
陈作文心里不服气,可又不好反驳,因为他从哥哥的脸上看得一清二楚,其实他心里面很苦,只是强作欢颜罢了。
果然,没几天就出事了。
哥哥被警察带走了,据说是柳成荫的父亲去派出所报了案,他怀疑是陈作权弄丢了自己的女儿。
警察问他陈作权弄丢他女儿的动机,他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杀人灭口;另一种是拐卖人口。
他说事实摆在那儿,柳成荫在失踪前的一段时间里,除了上班的时间,一直跟陈作权在一起。
还有一点,那就是柳成荫失踪后,陈作权看不出有多大的感情波动,跟平日里差不多,该吃喝吃喝,该上班上班。
他还提供了一条线索,说陈作权在跟柳成荫谈谈恋爱之前,跟一个叫王静的姑娘也处得不错。
以此推断,极有可能是他脚踏两只船,一番对比抉择之后,就对柳成荫下了毒手。
警察还从他那儿了解到,陈作权的母亲强烈反对这门亲事,因为柳成荫的父亲曾经患过麻风病。
极有可能是在父母的压力之下,他不得已提出了分手,却遭到了柳成荫的激烈反对,气急之下,他就痛下杀手了。
……
种种推理,听上去似乎也完全合乎逻辑,符合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就把陈作权给从单位带走了。
经过几天几夜审讯,却毫无所获。
唯一的疑点就是柳成荫宿舍里的很多地方,包括床、被子、饭碗、茶杯,甚至连墙上都留有陈作权的指纹和体液。
碍于对嫌疑人羁押时间的限制,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只得放人了。
警察把电话打到了陈作权的单位,让单位领导亲自去带人。
供电所所长直接拒绝了,他说陈作权是个临时工,连个劳动合同都没签,自己没有那个权利,也没有那个义务去带人。
最终,警察还是通知了陈方明,让他赶紧把儿子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