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母说了是在卖饲料的陈饲料那里赊的。
法院的同志询问陈饲料在哪里,能不能来作证。
村主任说:“我有陈饲料的电话,我打电话问问。”
他马上打电话核实,开了免提,全场都听见陈饲料证实,那天夏母的确在他那里赊了一包猪饲料。
李如无言以对,但随即又说:“那我家的鸡不见了两只,我找谁要去?”
这时夏三哥的妻子忽然开口,说:“你家的鸡不是被你们刘大贵弄到街上卖了么?”
“乱说!”李如说:“你怎么知道我儿子弄去卖了?”
“我们夏三看见刘大贵卖的,他打牌输了钱,卖鸡的钱拿去还赌债了。”
全场哗然。
夏薇薇有些明白了,这么多年李如嚷嚷鸡鸭不见了,只怕都是被刘大贵弄到街上卖了,李如却赖到她父母头上。
她还明白,如果不是那天警察对刘大贵作出警告,今天县法院又来到村里审这起官司,只怕夏三嫂也不敢说出实情,那她父母还得继续背黑锅。
法院的调查还了夏母的清白,这场官司夏薇薇大获全胜,李如不得不当众向夏薇薇母女道歉。
法院院长最后总结说,夏薇薇敢于打官司,敢于和村匪村霸作斗争,说明年轻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值得提倡,为了表彰她的行为,法院特地免除她一百五十块钱的诉讼费。
全场都拍起掌来。
从这以后,以前非常嚣张的李如一家人走路都低着头了,再也不敢辱骂和恐吓别人。
这场下乡审判,不仅震慑了李如母子,也警告了其他一些小混混和爱侮骂他人的妇女,其他村打架骂架的现象也明显减少了。
乡邻们对夏薇薇刮目相看,夸她有出息。
夏薇薇笑着说:“不是我有出息,而是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如果受到侵犯,只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就能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乡邻们又叹息:“薇薇懂得真多,书读得多就是不一样。”
夏薇薇笑着说:“是啊,多亏我妈供我读书,所以女孩子多读点书也是有用的。”
那些平时总说女孩子书读得再多都只能围着锅边转的乡邻羞愧地低下了头。
晚上,夏薇薇写着日记:“2003年7月30日,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