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发徭役,失期者,按律三至五日当谇,六至十日当罚一盾,过十日罚一甲,若因雨雪等无法到达时,应不计其失。此法行之已近百年,已是大秦之成熟有效之法。”李斯说到这里,声调忽高,“然将其改为‘失期者,勿论旬日,皆斩’,岂能为此暴虐无道之法!”
二世诺诺,道:“法令严苛,自然……自然不敢懈怠,无懈怠,则无失期,则……则法虽严苛,而不可用矣。丞相不必为之虐。”
“陛下,法者,宽则失治,苛则伤民。另外,秦律本来极少株连之法,意为刑当其罪;然今株连甚广,恐人人自危啊!”李斯苦谏道。
二世无言可答,于是说道:“丞相之议,朕必深虑,再告知丞相。”将李斯赶出了宫。
二世召来赵高,言及李斯之谏,说道:“丞相所虑,似也有理,可否改之?”
赵高笑问:“秦法谁立?”
二世道:“自商君而始,至李斯而盛。”
“然哉!秦法为丞相所立,若废之,丞相当然不愿看到,故巧言令色,欲留其言于世矣。”赵高其人能言善辩,直接将李斯之谏扣上了“立言立功”的自私帽子。
二世倾身道:“愿闻其详。”
赵高却又转换了话题,道:“丞相及众臣,乃先帝之故臣,丞相更于群臣中有莫大威望。臣昧死进言,李斯之威,尚在陛下之上。此为陛下为帝后首次修律,若顺李斯之谏,陛下其后更有何言为群臣所听?”
二世若有所思。
“近日以来,臣观众臣之色,沙丘之谋已为众人所疑。陛下之计,当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另择陛下亲信进行提拔使用,则众臣尽属陛下了。”赵高更献毒计。
二世以为然,于是不听李斯言,新法颁行天下。
一时间,民怨四起。李斯数谏二世,二世不听。
为防止诸公子争帝,二世听赵高之计,以小罪株连诸公子,十二位公子被杀于咸阳,连尚未出阁的公主矺嬴也被杀。矺嬴与萝嬴、扶苏为同母所生,感情甚笃,闻听此讯,萝嬴惊怒之极,欲进宫寻求说法,被离轩制止。萝嬴大哭一场,一个原本年近三旬仍天真烂漫的热情女子,自此渐渐沉默起来。离轩心疼,对她关怀备至,但她的强颜欢笑,更令离轩难过。
蒙毅及许多旧臣均被二世以各种理由杀害,株连之人不计其数,咸阳城内,人人自危。纵然是李斯和离轩,也没有了安全感。
李斯与离轩也曾多次硬着头皮,联合始皇幼弟子婴向二世进谏,但二世不为所动,仍宠信于赵高,改法易刑,大肆征役,建宫筑台,醉情享乐。其后,更是听赵高之言,自闭于宫中,凡事皆决于赵高,而赵高则伪二世之意行事。
眼看大秦法治崩坏,李斯与离轩毫无办法。此时他们才深刻理解毛亨所言,法治可因人而兴,自可因人而亡。始皇帝在晚期虽有以天下为一人之国的做法,但只在上层偶尔行使“一票决定权”,绝不会破坏法治根基,影响基层治理。而二世则名为以法治国,实则常常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且直接一插到底,让各级官吏无所适从。当法律没有稳定的预期,所谓的法治就已经成为笑话了。
二世也真是个“能人”,大秦历经百年才建立起来且相当稳固、为基层普遍遵循的法治根基,他只用了短短数月,就将之毁于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