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象刑已经消失千年,但到了春秋战国后,儒家崇尚三代治理,把“画衣裳”的象刑又翻了出来。儒家本意当然很好,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极度依赖人力,而肉刑在伤残罪犯的同时,也让罪犯的劳动价值大减。因此,提倡象刑,不但显得人性,而且还保护了人力资源。
然而,儒家圣人大大低估了权力的作用和贵族的羞耻之心,也大大低估了儒门弟子在理解这一问题时的智商。象刑一说被重新提出后,在中原各国颇受欢迎,但却往往沦为权贵逃避法律制裁的一大法宝,许多权贵在犯罪之后,往往会寻求象刑的帮助。而象刑也从上古三代时的终身刑,变成了有期限的羞辱刑了。这一点羞辱,对于已经没有廉耻之心的权贵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庄姓贵族,正是通过多方运作后,县衙专门邀请了一群腐儒进行论证,最终决定以象刑执行死刑,执行方式是:着无领衣三年。这也是上古时期死刑的象刑执行方式,有着儒家法理依据和事实依据。
此后的情形,朱家上午听了庭审,自然知晓,父母双亡,寡母带着孤儿,在庄姓贵族的打压下日子过得极为艰辛。薛氏女也颇有骨气,“妾身就是卖肉,也绝不入庄府!”以致于与两人私通,并引发二人私斗,牵连进了这起官司来。
朱家其实在大堂上对薛氏还是有些不以为然的,虽然家境艰辛一点,但总不至于带着孩子还如此不检点吧?大秦对于寡妇再嫁,没有任何限制和歧视,找个好人家嫁了,也用不着与人私通啊!
但在知晓前情后,朱家才生发了深深的同情。孤儿寡母被当地权贵打压,父母惨死,凶手却没有任何损失,谁家好男儿还敢招惹薛氏?恐怕还没把薛氏娶进门,自己就被打死了吧!
朱家阴沉着脸,咬牙切齿,关中法治百年,早已无“画衣裳”、“着无领衣”等象刑,而是以流放、城旦舂、司寇等有期刑替代肉刑。没想到此地虽已入秦国版图,当地腐儒竟然还会将此等刑罚用于杀人大罪之中。
“放心,某必会为你们讨一个说法!”朱家说道。
薛氏奇道:“此事已有定论,以前也多有如此判决,妾身对此并无疑问,何以讨公道?”这便是习惯的力量,长期以来,此地都有执行象刑的传统,自然习以为常。
朱家摇摇头,他也拿不准这种情况依照秦律当如何处置,但他相信如此恶人,必须得到恶报才是天道。
“这几日我都在县驿,若有那人为难你母子,可直接来找我,必让他难逃公道。”如果那庄姓贵族来骚扰薛氏母子,自己阻止其行凶失手杀了他,应该没什么事吧?
薛氏盈盈拜倒,眼泪扑哧扑哧下落。就算这位爷只是一时兴起说了这句话,一时间也足可安慰这颗无助的心了。
二娃非常乖巧,跟着娘亲一同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