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测还有几百米呢,就见村长家的砖瓦房边,围了不少人。
颜晓带着颜洪朗走到门口,就被人拦了下来。
“诶诶诶,颜家丫头,你干啥?还想插队了?要进去,就去后面排队去!怎么那么大了,这点道理都不懂!”
颜晓知道他误会了,连忙解释道:“我是来送东西的,那位兵大哥的……”
颜晓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你来送东西的?呵,你倒是问问,这儿有谁不是来送东西的啊?”
其他人一听,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道:“就是啊,你这丫头,怎么那么没教养,走走走,去后面排队去!”
颜晓一看,他们或是挎着篮子,或是提着东西,忽然明白了,此“送”非彼“送”啊!
她是来归还东西的,而这些村民,则是来送礼的!
要不是自己重生到了这个年代,她是真的很难体会到,在这个年代,人们对军人的崇拜,竟然强烈到了这样的地步!
颜洪朗在一边眼珠子一转,拉着其中一个人问道:“诶,王叔,那位兵大哥现在怎么样啦?醒了没?”
王叔蹲在墙角边抬了抬头:“说早上就醒了,所以咱们才等着呢,还不都是想尽尽心意,犒劳犒劳我们最亲爱的人嘛!”
说完自嘲般地嘿嘿笑了笑。
“人家可是抓逃犯时受的伤呢,”旁边的胖大婶接上话道,“听说那逃犯吃了他一枪,就等着他战友去给那逃犯收尸了!”
颜洪朗长大了嘴:“哇,那这可是立了大功啊!”
“可不是嘛!这当兵这次算是立了功了,这次回去了,说不定就要往上升了!”胖大婶挤挤眼,“所以说嘛,现在咱们多照顾着点,以后人家说不定想着我们了,那什么……对吧?不然我们干啥都好吃好喝送来啊。”
胖大婶说地直白,但的确是这里大多数人的想法。
颜晓听了,一颗心却突突狂跳。
什么逃犯吃了他一枪,什么等着战友去收拾,都是假的!
逃犯明明还在潜逃!
颜晓沉默了一会,问道:“大家这些消息,都是听谁说的?”
“听谁说的?当然是徐大哥自己说的!”
一道娇俏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颜晓一看,从门里出来的姑娘十八九岁的模样,袄,新裤子,一脸鹅蛋脸白白嫩嫩,一条油亮的马尾辫甩在身后,头上戴着这个年代城里人才戴的塑料头,脚蹬一双崭新的小皮鞋。
这精气神和穿着打扮,在这个年代的农村,绝对算得上是“白富美”了。
颜晓脑中属于原主的记忆翻滚,一下子就出现了这个姑娘的名字。
沈春雪,村长的女儿。
颜晓一听到“徐”字,眉头皱得更紧了:“徐大哥?”
“就是我救上来的那个兵大哥啊,”沈春雪摸着自己的马尾辫,用眼角瞥了颜晓一眼,“怎么了?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沈春雪一出来,原本那些等在外面的村民一下子都涌了上去。
“春雪啊,你就让咱们进去看看他吧,你看,这些都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是啊是啊,这受了伤啊,要吃点好的补补……”
沈春雪一边从村民手上收着东西,一边不耐烦道:“好了好了,东西我会送到的,你们先该干嘛干嘛去吧,生产队里还有活要干呢,你们干等着不是耽误生产队生产劳动嘛”
“那咱们的名字……”
“我回头会跟徐大哥提的。”
颜晓看着这样的场面,觉得荒唐又可笑。
都说拿着鸡毛当令箭,这简直是拿着线头当令箭吧?!
沈春雪见颜晓和颜洪朗两个人站在人群外面,抬起手指了指他们,撩高了声音:“那个谁,颜家那个,你们俩呢,没东西要送?”
颜晓笑了笑:“有啊,怎么没有?”
“那还不快拿过来!我忙得很,马上进去了,你们可别拖拖拉拉耽误我做事!”
她趾高气扬的模样,让颜晓摇摇头,“可我这东西,得确定是他本人以后才能交给他。”
“什么?!”田春雪一听,一双凤眼一瞪,“你、你这话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