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更喜欢的,是同他一起对着菜单研究该吃些什么。不过有一点,她还是欣喜的,就是这个男人记得她爱吃什么菜。
事实上,习惯一出差就为她买点礼物回來的这个男人,对她也是有温柔呵护的一面的,他记得她鞋子的码数,记得她穿多大的衣服和裤子……可他越是对她表现出呵护的一面,她就越害怕自己会继续深陷,越温柔越残忍,这是她在跟他交往的时候,最大的感触。
正式进餐的时候,简奕之一次又一次四两拨千斤地拒绝回答傅恬静明着暗着的询问,所以直到最后吃完饭要离开了,她都沒问出什么所以然來。亏得她还很看得开的,想着反正若是他真有事情要她帮忙的话,迟早都得告诉她是什么事情。而若是,他只是随便编了个借口哄她出來一起吃这顿饭的话,她,哼,她会看不起他的。
从小到大,他就一直维持着酷哥形象嘛,若就为了能跟她吃一顿饭,就采取欺骗手段的话,那他也太无赖了,虽然他也沒少做无赖的事情。但就为了跟她吃一顿饭,或者真是沒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骗她出來的话,不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吗?她可不认为自己对他有那么重要。
一边乱猜测着,已经将外套穿回身上的她一边又弯腰拿起自己的画板,傅恬静这才看见椅子上还有一个好看的纸袋。
“诶?这是什么,你的东西吗?”她刚才进來的时候,注意力几乎都放在简奕之身上了,所以一时也沒发现原來自己的画板下面还压了东西,看着那明显变形的纸袋,她想最好别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她可陪不起哈!
“你的!”简奕之不容置喙地对傅恬静道,然后自然地接过她的画板,帮她拿着。
“我的?”她可不记得自己还带了个袋子进來。
虽然这么想,但她还是好奇地拎起了纸袋,第一感觉是很轻,但她也明白轻并不代表里面的东西不值钱。带着些小心翼翼打开纸袋,一看,她忽地瞪大了眼睛。是女款的围巾,爱马仕,她唯一会戴的围巾牌子,而白色,又是她最习惯买的围巾颜色,因为她认为白色比较容易搭配衣服。
惊喜,总归是大于惊吓的,她忍不住用手将围巾拿起來,触手的温暖让她立马就笑逐颜开。不可否认,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这条围巾。
可是,无功不受禄,以前简boss送给她的东西,她几乎都沒再继续用了,而现在,又收他一条围巾合适么?而且,他又是为什么突然想到要带一条围巾出來给她呢?是要讨好她吗?还是其实是买给其他女人的,然后对方不收,他又沒地方放,所以就拿來扔给她了呢?
后面的想法一出來,她自己先径自摇了摇头,否决了这个可能性。简**oss亲自买的礼物,若还是有女人不愿意收退回來的话,她可真想见识见识那个经受得住诱惑的女人。
而她自己呢?现在的她,是继续当一个经受不住诱惑的笨女人,还是,忍下对手中这条漂亮的围巾的喜爱,对他说“NO,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一点儿都不喜欢。”
这是一个只有两个答案的选择題,但她依旧觉得好难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