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绎并不意外,只是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张承明,张承明分明做贼心虚的缩了缩脖子。
于朗是段明哲的亲信,全权负责段明哲在这边的生意。
跟周坤不一样,于朗长的一表人才,如果换上西装,拿起公文包,绝对社会精英分子。
不过他却不修边幅,穿着衬衫大裤衩,拖着拖鞋,嘴巴里还药着半节甘蔗,看到萧绎一咧嘴,热情的打招呼,“哟,萧二老板还活着呢?我这都给你烧了好几波纸钱了,你没死可惜了,那么多钱没人收,真是浪费。”
萧绎懒得跟他废话,“所以,萧家的地盘是被你给站了?周坤现在这么没用?”
于朗咬了一口甘蔗,一边嚼一边摆手,“萧二老板你太抬举我了,周坤那王八蛋抢走了一大半呢。你今儿也是走运,遇到了我的人,要是周坤找到你,你这会儿还有功夫在这里站着说话,早被扫成马蜂窝了。”
吐了最后一口甘蔗皮,于朗一点不将就把手上的甘蔗汁全擦在自己的大裤衩上了,“走吧,我这都亲自来请了,萧二老板必须跟我走一趟吧。”
萧绎讥诮道:“就凭你一个人?”
于朗拍了拍手,矮院子的墙头上爬出了几十个人,人手一把枪对准他,只要他轻举妄动,瞬间就会千疮百孔。
于朗道:“你萧二老板什么身手我会不知道?怎么敢怠慢呢?这阵仗够不够?不够还有兄弟在赶来的路上。”
言下之意,萧绎就别做无谓的挣扎了,今天是插翅难逃。
萧绎笑了,“你真敢开枪?”
于朗也笑了,“我只是不敢杀你,可打残你还是敢的,要不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