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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呢?”沈青追问。
“钱队总喜欢说的那句话,凶手越是欲盖弥彰,就越是会留下破绽。用到这里来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不只是什么原因——王大虫把狗笛吞进肚子,就是邹燕和李依兰最大的破绽。”我说道,“李依兰得知秃尾巴猫在我手中之后,表现的极为惶恐,因为她知道最关键的物证就在秃尾巴猫的肚子里。邹燕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却是想出了把王大虫弄到手的办法来。因为她已经说过李依兰并不喜欢猫,所以直接向我索要这一点是不可行了。所以……她想出了美人计。”
曹菲菲调侃道:“男人呐,都是视觉动物,一看到漂亮的异性,就会失去戒心。你呀,就是因为邹燕长得太漂亮才会着了道。哎……亏我还以为你用了美男计抓住了邹燕的破绽,没想到是你中了邹燕的美人计,险些丢了关键物证。”
我尴尬地承认,点头:“她真的是个演技派,先是向我寻求帮助,让我帮她们搬行李回家,然后顺势留我在家吃饭,然后又让李依兰从中撮合,约我晚上一起看电影,再然后和我一起回家,骗我闭上眼睛……”讲到这里我自己都觉得愚蠢,“她应该是趁此机会在酒中下了泻药,骗我喝下,然后在我去厕所的时候,趁机带走了王大虫,还有……啤酒罐,我是刚刚才意识到的。”
沈青:“还挺细心的,怕你发现啤酒中被下了药。”
可能是王大虫这个名字屡次在我口中出现,所以王大虫绕到了我腿边,磨蹭我的腿,盯着桌上的肉叫唤,我夹了一颗煮熟的鱼丸,丢给它,它立刻凑上去,吃了起来,吃完了舔着嘴巴看向我,一脸的幸福。
胖子笑道:“可惜,这一次,她还是栽到了这只猫的手里。不但没有将王大虫带走,还被它抓破了羽绒服。”
曹菲菲恍然道:“哦,原来比对那条布絮和羽绒服是这么个原因。”
“结果呢?”我问她。
“一看就是吻合的。”曹菲菲喝了一口啤酒,说道,“胖子顾及的你面子,说的神神秘秘的,害得我一头雾水。”
“还是要做出比对报告来,”我习惯性加了一句,“要保证证据链的完整。”
曹菲菲翻了个白眼:“说话越来越像领导了。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胖子叹了口气:“可惜啊,这些证据还是不能给她俩定罪。”
曹菲菲安慰道:“没关系,迟早会招的。”
我陷入了沉思,为什么呢?明明李依兰已经是一种绝望和放弃的状态,为什么两个人被带回警局后却都一言不发了呢?单单是看准了我们没有关键物证么?
胖子说:“我们最好从案子的源头处将这两人带入,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沈青放下碗筷,又拆了一罐啤酒说道:“老规矩,一人说一句吧,说错了就罚酒。”
曹菲菲不明所以,询问道:“什么意思?”
我解释道:“就是像讲故事那样,从案发之前,讲到案发之后,一人讲一句,如果被别人指出明显的漏洞,就罚酒一杯。”
曹菲菲立刻兴奋起来,跃跃欲试道:“那我先说吧。”
“好,说吧。”我们三人异口同声,都看向了曹菲菲。
曹菲菲转着眼珠子想了想说道:“首先,在一周之前,也就是1月16日,李小梅组织爱猫协会的人,一齐前往临省,围堵虐猫狂魔。”
我点了点头,这是一个很准确的原点,不过还有所遗漏,我补充说道:“走之前,她一定会拜托某人,照顾家里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