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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家,何辰一身的血污和油污着实吓了何母一跳。
洗过澡后,并没有发现身体有什么损伤,只是眉角开了一条小口子,贴上止血贴就没事儿了。
在何辰说了几个善意的谎言之后,何母放弃了对他的追问,丢下一句“快高考了,好好学习”就回房睡觉了。
这一晚,何辰睡得很香甜,只是当清晨来临,天光乍现的时候,恍惚中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声音陌生而熟悉,她说:“何辰,加油!”
依然穿上发黄的蓝白校服,开胶的李宁运动鞋,何辰把昨晚写好的曲谱对折了放进书包。
出门之前,何母依然塞给了何辰十块钱。
到学校的时候,刚过八点,今天学校里的同学数量比起昨天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走向表演大厅的路上,何辰的回头率高达90%,不过他好歹也活了三十多岁,脸不变色心不跳,双手插在裤兜里走得四平八稳。
距离表演大厅后门还有近百米的距离,何辰远远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等在门边,那不是余莎莎又是谁?
今天她穿了一身白色印短袖连衣裙,裙底齐膝,就像一朵清新脱俗的莲,手里拿着一个褐色的薄纸包,此时正在四处张望,似乎在等谁。
大大的眼睛中隐隐有一丝紧张,然后在一个不经意间,看见了渐渐走近的何辰。
脸色不由自主的微微泛红,站在原地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何辰走近,客气地打了个招呼:“余莎莎,你好。”
余莎莎的眼神有些躲闪,急忙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何辰。
“这是摄影社的学妹拍的照片,我挑了几张不错的,给你。”
何辰接过薄纸包,打开抽出里面的照片。
光影不错,构图大气。
最主要的是照片里抱着破木吉他弹唱的人,把看照片的何辰也帅了一脸。
何辰对摄影研究过几年,不过因为设备太过昂贵,只在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才在网上买了一个二手的入门单反相机,佳能300D。
这部相机一直陪伴着自己直到重生以前。
说起这部相机,记得是今年九月份上市的吧,是佳能公司推出的第一部单价低于一万的平民数码单反相机,虽说它的功能甚至比不了今后的手机,但这一个时代,却是摄影发烧友挤破头也想抢到手的。
何辰想到这,顺口问道:“这是数码单反相机拍的吗?”
余莎莎摇摇头,略显紧张地说道:“是一般的小型数码相机拍的,怎么,不好吗?”
何辰推了推眼镜框,摇头道:“不是,无论是构图还是光影都很不错,照片我就收了,替我谢谢摄影社的学妹。”
余莎莎的嘴角立马拉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刚才的紧张情绪也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的!”余莎莎答应着,然后问道,“今天也是唱原创的歌曲吗?”
何辰点了点头。
“那加油哦!”余莎莎眨了眨大眼睛,又握着小拳头晃了晃。
一阵恍惚,沉静的眼中出现了一丝慌乱,何辰连忙点头道谢。
余莎莎嫣然一笑,转身小跑两步回到了座位。
刘卓早就看见站在后门口的何辰,等余莎莎一走,心急火燎地走过来。
“小辰,哥等你等得好幸苦哇!”
何辰笑道:“刘哥是在等我送你的歌吧?”
刘卓尴尬地摸了摸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