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婷啊,楚新华他回去了,你来医院一趟吧,孩子的事,可能会瞒不住了,毕竟是我们从别人家抱来的,赶紧还回去吧,不然他们家人报警了,我们就可能吃不了兜着走了。”袁艳芳紧张的都不敢吐气了,要是这是被人发现了,会死的很惨的。
在做这些事之前,袁艳芳可是上网查阅了一些资料的。
《刑法》里面有明确说明,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想到这些,袁艳芳就忍不住颤抖了。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啊……
那么久都要在牢房里度过,一辈子都毁了。
“怕什么,我已经给他们留好字条了,要是他们敢报警,我敢保证他儿子不会活着回去的。大不了我们就来个鱼死网破,谁都不能怕,更是不能怂。”楚乐婷才不管那么多了。
有些事只有做好了才有好的结果。
凭什么楚昕瑶可以在楚家当着大小姐,而她却要沦落到用身体去收买那些导演,让他们给自己一点戏演,让自己活的不是那么惨。
平心而论,她们都是楚新华的孩子。
一个待遇在天上,一个待遇在地下。
怎么说,都是不公平的。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让楚昕瑶活的自在。
只要她有一口气在,她就会把她们楚家弄得鸡犬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