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汤既好吃又有营养,关键是还养颜,大晚上的喝一碗猪蹄黄豆汤再合适不过。
赵诚选择这道菜,足见此人也是个小心机。
李恒被灌顶之后,只感觉技痒难耐,慢慢地站起身来,走到厨房的灶台边上开始拾掇菜谱。
赵诚见他也在弄猪蹄,一时忍不住好奇,问道:“老弟也喜欢吃猪蹄?”
现在的李恒其实会做很多菜,但是为了完成系统的任务,不得不选择跟赵诚一样的菜。
就是要在你熟悉的领域击败你。
李恒微微笑了一下,一边弄猪蹄,一边淡淡地说道:“晚上吃这个滋补养颜,还养胃,对于中午喝多了酒晚上还没有吃饭的我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赵诚自信地一笑,这道菜他练了很久,是他最为得意的一道菜,至于他为什么苦练这道菜,其实倒不是因为他喜欢吃,而是跟刘雪有关。
刘雪在是在私立初中、高中上的学,读过私立中学的人都知道,那里面的饭菜简直不敢恭维,再加上当时学业紧张,吃饭吃的匆匆忙忙,刘雪也就在那个时候患上了胃病。
这道菜最能暖胃,对于患有胃病的刘雪来说简直就是私人订制,用它来泡妞,再合适不过。
赵诚对李恒是有些敌意的,再怎么说自己喜欢的女人天天伺候另一个男人也会让人心里不舒服。
虽然赵诚了解刘雪,知道她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但这不代表着他不吃醋。
男人一吃醋,也会做出不理智的事情的。赵诚就很想借这次机会炫耀一下自己的厨艺,灭一灭李恒的威风,见李恒竟然也去做猪蹄汤,跟自己刚正面,心里不由地一乐:小子,你自己找虐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他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毕竟是接受过大众检验的,尤其是这道菜,饱含了他对刘雪的心意,做的尤为成功,他可以自信的说,就算是五星级大酒店的大厨来了,也不敢说一定能在这道菜上胜过他。
而李恒的手艺,说实话他心里是鄙视的,这货虽然号称七岁就会做饭,但是平头老百姓做的家常菜能跟五星级酒店的大厨比吗?
说实话,李恒在他的心里只不过就是一个山野村夫,跟他这个从小就受过良好教育的北大高材生相比简直就上不得台面。
不就是一个暴发户吗?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怎么优秀的。
“你说的不错,这道菜确实很养胃,刚喝完酒再吃这道菜再合适不过。”赵诚诡异地笑道,随即开始专注于他那道菜,不再搭理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