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压住浮上心头的恼怒,陈苏落头一撇:“那还不赶紧带路?!”
“太子大大这边走~~~”狗腿子的季乐山学着左云曦说话的样子,听得人鸡皮疙瘩掉一地。
“滚!”陈苏落终于发飙了。
扔掉狼狈不堪的芙蓉,一行五个人,浩浩荡荡地走向街口饭庄,其实那里离来福客栈不远,没多长时间就到了。
老板娘看到左云曦出去一趟,就带了这么多客人过来,顿时喜上眉梢,赶紧亲自相迎:“几位贵客里面请!想吃点什么?我们这里的招牌菜是云姑娘的什锦面,几位要不要尝尝。”
“云曦你可以啊!招牌菜啊?!”季乐山要是放在现代,绝对就是那种自来熟的人。
这位仁兄虽是丞相公子,但身上却没有一点儿官家少爷的样子,让人觉得很容易亲近,所以,老板娘完全没看出他的身份,只是从衣服料子上判断,应该是个有钱人。
左云曦尴尬笑笑:“老板娘,他们是过来吃什锦面的。”
“对,我们是云曦的朋友,特意过来捧场的。”季乐山一屁股坐下来,好像已经迫不及待了。
相对于他的要风度没风度、要气质没气质,陈苏落就明显官家许多,一挥衣袖、一撩衣摆,翩翩落座,要再加上个360度无死角旋转,简直就像电视剧里,男猪脚出场时候的专用镜头了。
左云曦跟老板娘简单说了一下,付给足够的饭钱,然后又找来狗蛋儿,让他去街上找些他的狐朋狗友过来,等会儿,她要做件大事。
不知左云曦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看她一脸兴奋,应该是又出了什么鬼点子,这三天狗蛋儿跟左云曦已经很熟了,是以没有多问,就出去执行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