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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漫妮走在街头,拥挤的街头来来往往的人潮,她身处其中,犹如一尾孤叶,显得极为渺小。
时代广场的巨大荧幕上正播放着专访。
灯光聚焦,所有人的眸光都不自觉被屏幕上的人吸引。
沈漫妮也不例外,等到她看到屏幕上的人时,心中顿时起了波澜。
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走了进来,男人缓缓的走了过来,西服笔挺,皮鞋锃亮,双手随意的插在兜里,面无表情的扫视了一圈,似乎在打量着周遭的一切。
如果说刚才沈漫妮只是随意的看了屏幕一眼,可是自从出现了他的身影后,她的眼睛就像黏在屏幕上一样了。
男人不发一言,可是却还是可以从他的从容不迫中感觉到威严和冷酷。
“你好!”双方礼貌性的握手,男人的声音低沉中带着一种冷静:“你好,我是雷烨。”
“是啊!真的是他!”沈漫妮的心底几乎在嚎叫。
眼中除了雷烨,再容不下一物。
记者和男子相对而坐,开始了访谈。
灯光下,男人身形笔直,如同高大的乔木一样,沉着而又伟岸。
沈漫妮的眼睛钉在他的脸上,那张脸,俊朗而帅气,五官如同雕刻的一般,俊美不凡,浑身透着贵气,仿若上天特别的偏爱,举手投足都带着令人窒息的魅力。
他凝视着镜头,目光锐利而深沉,可是沈漫妮去感觉他是在透过镜头看自己,那眼神让人无所遁形,无端给人以压迫感。
好像他看见了她,却装作视若无睹。
“雷烨……”沈漫妮呆了,冲着屏幕轻声低语。
他高高在上,形象伟岸深沉,让她好不容易平静的心,再起涟漪。
这样的男人,太有吸引力了,她抗拒不了他的魅力。
就像飞蛾扑火一样,明知道是万丈深渊,却还执意赴死,只为那刹那间的光华,只为可以靠近他一点。
飞蛾死亡的一瞬,都会觉得美好。
如今的她并不甘心,离开雷烨并不是她心甘情愿的,她还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可是他前脚拒绝了沈家的邀请,后脚就来到美国,来到曼哈顿却根本没有通知她,对她的存在视若无睹。
而且他还高调的上了第一财经的专访,谁不知道沈家是华尔街的贵族,雷烨此举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在明晃晃的打沈家的脸?
沈漫妮苦涩的笑了起来,此时她就像魔怔了一样,看着屏幕,喃喃自语。
“雷烨,我不管你为什么来了这里,无论如何,你都要为我留下。”
说罢,她从皮包里掏出了手机,给家里的佣人打了电话。
“安排车,送我去新闻中心。”
她要去找他,亲自面对他。
这里是美国,是曼哈顿,是她的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