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顿,我非常看好这个项目,我认为暮光之城有拍成系列电影的潜力!”
莱顿听到林修的话,顿时眉头一挑。
他当然明白拍成系列电影的潜台词,毕竟一部好莱坞电影成不成功,看它有没有续集就知道了。
有续集的电影,肯定是大卖的电影。
“但是,风险太大了!”
莱顿还是有些担心,如果是其他风险小一点的电影,他绝对会答应和林修干一票,但是暮光之城这个系列,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莱顿,不妨这样,我投资拍摄暮光之城的电影,你担任制片人如何?”
“真的!”
莱顿听到林修的建议,顿时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外人都以为好莱坞的导演都有牛逼,实际上好莱坞实行的是制片人制度,整个剧组当中,制片人才是最牛逼的,导演只是一个高级马仔而已。
除了那些超级大牌的导演,比如卡车司机主流,普通的电影导演都拿不到最终剪辑权,也就是说导演之负责拍镜头,至于镜头怎么剪辑,演员到底有多少戏份,那是制片人说的算的。
林修邀请自己当制片人,莱顿当然充满了兴趣。他当上制片人,对整个剧组就有很大的影响力,完全可以塞几个自己签下的演员金剧组。
不管暮光之城成不成功,对于莱顿来说都是一份非常不错的资历。
亲兄弟,明算账。
虽然莱顿和林修的关系很好,但是这种涉及到几百万甚至是上千万美元的商业合作,肯定需要签订合同。
最后经过一个小时的谈判,林修和莱顿达成一致。林修作为出资方,负责筹措资金,而莱顿担任制片人,全权负责暮光之城的制作,同时他还能够得到北美票房盈利百分之三作为报酬。
至于北美票房盈利的百分之三,虽然合同上这么写着,但是莱顿完全没有在意。毕竟在莱顿看来,暮光之城大概率是亏损的结果。
拿着好友的钱与运作很有可能亏损的项目,莱顿心中并没有多少愧疚,毕竟这是林修自己选定的项目。
想当初自己一头扎进好莱坞的时候,也交了不少学费,林修这个项目就当是交学费,交了学费之后就知道,想要拍出大卖的电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合同签订好之后,林修对莱顿说道。
“暮光之城的版权尽快买过来,最好能够一次性买断,如果不能一次买断的话,确保以后的版权我们有优先权。”
目前林修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游戏业务当中,至于暮光之城的事情就全权交给莱顿。同时这也是对莱顿的一次考验,毕竟林修对好莱坞的野心,绝不只是一个暮光之城系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