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生青春时候都会喜欢那么一个人,可能很高可以很帅可以打球很厉害成绩很好,亦或者那天阳光很好,他恰巧穿了一件你喜欢的白衬衫。
温小柔之于权珩溪,大致如此。
但她都是默默关注,从不敢妄想。
让权珩溪喜欢自己,她自知比登天还难,没有冒险精神,怕坠入深渊。
“哦~”姜徵羽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伸手勾过温小柔的脖子:“你是不是喜欢他呀,这么紧张?”
权珩溪全校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了,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从初中到现在,五年中死在他手里的人,没有一百个都有九十九了,无论什么类型,他都没有心动过,不冷不谈,让你完全没有存在感。
“我没有——”少女心事被戳穿,温小柔奋起反驳:“我,我才不喜欢他呢。”.
她一紧张就容易结巴,所以姜徵羽很喜欢逗她:“没事的,喜欢他我可以帮你追的,真的。”
“他,又不喜欢,喜欢我。”
“你不追,他永远不会喜欢你,追了说不定就喜欢了呢?”
是这么回事没错,温小柔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超正常体重的身材,破旧的运动鞋,从头到尾没有一点优点,足够吸引权珩溪,何必呢?
下午回家,姜徵羽原来不喜欢和权珩溪一起走的,她在艺术生偏多的班级,文化氛围没有文化班重,一般放学会早一点,所以每次都先回家了。
今天为了温小柔,她刻意留下来等他。
权珩溪单肩背包出来,撞上姜徵羽,微微后退了两步:“你还没回去吗?”
“等你呀,开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