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知这匹马拐了个弯,直接冲进一条稍显僻静的街道。这条街道在林美玉的左上方,道路只横铺着四块大理石,约莫不到两米宽。
这街道两旁倒是没有小摊贩,甚至连行人也寥寥无几,但问题是,街道狭窄,这高头大马一进去,便没什么行走空间了。
鲜少的几个路人都钻进了两旁的店铺中躲避,林美玉正想飞奔过去捉拿肇事者。忽见眼底闪过一个人影,此人手中捧着一本书,从一家店面走出来。
此时她远远看见那人和高头大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偏偏那人一点反应也没有,完全不知道危在旦夕。
林美玉在51世纪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51世纪他们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低头族。捧的也不再是书,而是和书差不多大的电子产品——这种电子产品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打游戏,查资料,买东西,都如身临其境。不用出门,所有问题都能解决。偏偏这些人还不知足,出门也要捧着低头看不停,一不小心就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林美玉这样的人,怎可能见死不救?!一有危险,就冲上去,救一个算一个。但这并不代表她喜欢这样的人。凡是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的人,都是她最讨厌的人。
什么最重要?生命!活着!
此时她职业病使然,眼看着大马就要踩到那人了,也顾不上考虑太多,尽量把瞬移用的比较像“凌波微步”,手上的糕点也扔了,两只手轻轻一带,说时迟那时快,便将那捧着书的人从马蹄子底下捞了出来,飞身上了屋顶。
那匹马也受了惊吓,“嗷”的一声惊起前蹄,骑马之人反而没有停留之意,竟一顿马鞭催着马儿狂奔而去,也不知又有谁会遭殃。
林美玉倒没想惹是生非,只是手上还抱着个人,无法分身,又担心其他人再让那匹疯马踢伤,情急之中便将时空球中顺来的飞镖射了出去,不偏不倚,正中马的后腿肚子。
那匹马吃痛倒地,马上的人回头看了几眼。他带着面具,一时也看不清长相。那人见四周无人阻拦,众人都缩头缩脑,不敢上前,赶紧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飞快地跑掉了。
林美玉也不想深究,马已经不会伤人了,至于马上的人会不会再次伤人,此刻倒也考虑不了那么多。
抱着个人站在屋顶上倒也太过惹眼,再加上又看到昨天几个小鬼中的一个,林美玉决定先下了屋顶再说。
飞身落地,稳稳地站好之后,居然有不少看热闹的人鼓起掌来。
想她林美玉在51世纪出过多少任务救过多少人,但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她们职责所在,给她们鼓掌的人见所未见。
51世纪,什么都好,就是人心冷漠,轻易不起波澜,有时也真让人伤感。
此时倒也不是感慨之时,下得地来,林美玉才看了看怀中之人。
原来是一个相貌俊朗、仪表堂堂的公子。
此时,这人的书也丢了,因惊吓之故,脸色十分苍白,但仍掩不住芳华,确是美男子一枚。
林美玉稍微看得入神,心中暗想:此人倒和楚靖宇有得一拼。脑中忽然蹦出楚靖宇的形象。只那么一刹那,林美玉便回过神来,暗骂自己是不是有病,居然在这样的时候,会想到楚靖宇,还会将眼前之人和楚靖宇相比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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