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城的将士听到喊声,精神一震,已经疲惫不堪的精神又重新振作起来。
霞客接着下令让手持武器的战士紧跟自己站到缺口前面,把能施魔法的人交给一位白发老人指挥,掩护前面的战士。袋鼠战士很快又涌了上来,霞客回头拍了一下长翅膀的骏马,骏马纵身一跃,飞到城墙上空,对着缺口煽动翅膀,一股股旋风又将袋鼠们抛下城去。
袋鼠在两次进攻失败后,认定那长翅膀的红色骏马是它们攻城最大的障碍,于是,便集中力量对付骏马,一时间,无数的火球一起射向骏马。骏马无奈,只好盘旋着向高处飞去。袋鼠见消除了威胁,又组织起第三次进攻,城墙缺口内顿时又挤满了袋鼠战士。
霞客站在缺口正前方,箭无虚发,但源源不断的袋鼠最后还是拥上缺口。霞客空出右手,剑指在半空一划:“风卷残云!杀呀!!!”随着一声怒吼,平地里刮起一阵刚猛无匹的怪风,顿时飞沙走石,直扑向袋鼠群中,直刮得袋鼠步履踉跄,跌跌撞撞,双眼难睁,失去了攻击能力。手握刀枪的守城将士乘机冲向敌人,喊杀声响彻云天,直将袋鼠杀了个尸体成堆,血流成河,终于又一次战胜了敌人的进攻。
袋鼠们并不甘心失败,它们停止了冲击,却又调来两个方阵,全力轰击城墙,扩大着缺口。白发老人也急忙调集魔法战士来抵挡着射向缺口的火球,但是,防守的力量已经越来越弱,发出的水盾又近又小。整个战场显现出了败落的迹象,守城将士完全靠“援军快到了”的信念支撑自己。
就在袋鼠指挥中心被惊动的时候,刘景世已经把警戒的袋鼠全部消灭,并到达了*的有效距离之内。他随即枪交左手,右手摘下*,接连扔向袋鼠指挥中心。三声巨大的爆炸声如晴空霹雳,让整个袋鼠阵营乱成一团,而指挥中心也已被高爆震荡*彻底摧毁,袋鼠们成了无头的苍蝇,相互挤撞践踏。
为了节约子弹,刘景世收起了*,右手握着*,这本是在森林中用来披荆斩棘的,现在却用来杀“鼠”,左手握着八零式手枪以防万一,向城池直冲过去。
混乱中,有的袋鼠发现了他,向他射出火球,但他的躲避身法越来越高明,根本就伤不了他,反而误伤了同伴,造成更大的混乱。而他也顾忌到袋鼠那双利爪,尽量不与袋鼠做正面接触,直到进入袋鼠密集的区域,他才不得不抡刀一战。
袋鼠们在这里也不敢发射火球,只是用利爪围攻他,他运用熟练的格斗技能和莫名其妙突然升级的体能杀出一条血路,一点一点地向前方的城池靠近。
混乱很快波及到前线,城上的守围者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却清楚地看到敌人阵营里发生的一切,本来快要绝望的人们立刻信心倍增,将近枯竭的力量又重新震作起来。一时间,霹雳闪闪直射敌群。那些正在攻城的袋鼠战士只坚持了一会,当看到后方阵营乱成一团,便无心恋战,很快就全线崩溃了。
看到敌人逃走,将士们立刻神色委顿地瘫坐在地上。刚才一战,他们已经透支了自己的体力。
霞客只是粗粗安排了一下警戒与救护等事务,就忙召唤那匹会飞的骏马来到身边,轻轻一纵,跃上马背,然后直向城下飞去。
霞客从空中俯视,看到给敌人造成混乱的人正在袋鼠的团团包围之中,左冲右突,砍前杀后,毫不畏惧,浑身浴满了鲜血,犹如战神下凡一般,他不禁暗生敬佩。虽然还不知这人是谁,但他从来人的行为上已经认定,这个人绝对是个不平凡的人,不畏生死仗义相助,勇猛顽强气势如虹,将来肯定会成就一番大业。当前,战乱纷纷,生灵涂炭,也许,他就是那能拯救人类于水火的人。
骏马在空中盘旋着,他向下面的人高喊:“嗨,英雄,准备好,我来接你!”
刘景世在战斗中用眼睛的余光注意到空中飞来一个巨大的飞行物围着自己盘旋,正在怀疑,忽然听到有人用汉语喊他,不禁一怔,随即而来的是一阵狂喜,哇,同胞耶!不是做梦吧?他也连忙喊了起来:“谢谢,准备好了!”说着,他挥舞*向周围连砍,逼退袋鼠。
而当他抬头看到是一匹长翅膀的红色骏马时,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在骏马俯冲下来的瞬间,他全力往上一跳,“嗖”的一下,居然跳起了三米多高,正好抓住马的尾巴。马带着他迅速上升,脱离了袋鼠的包围。
刘景世用力握住伸向他的手臂,慢慢将身体移到马背上,看到下面的袋鼠象退潮的海水般地溃退着,他心中非常欣慰。城池保住了,他也意外地遇到会说汉语的人,一切都象做梦,太不真实了。
骏马将他们带到城门外边,翅膀一收,疾速俯冲下来,眼看就要撞到地面,却将翅膀猛地往前一煽,然后飘然落地。
俩人同时下马,霞客先拍一下马的额头,笑骂道:“卖弄,这会儿逞能,刚才干什么去了?”马打了个响鼻,摇了摇脑袋,竟然好象不好意思似的低下头去。
然后他回头打量着眼前这位浑身浴满血迹的孤胆英雄,只见他个子不高,身穿一种十分奇怪的衣服,颜色黄绿黑相间,背后背着一个包,肩挎一根怪形怪状的短棍,腰间还挂着一些东西,一头浓黑的短发虽然有些奇异,但却显得十分清爽精神,宽大的额头,眉清目秀,脸形圆润,英武中带一点女性的柔美,“这样子肯定会迷死那些女人的。”他暗中想道。随后郑重地向刘景世一抱拳:“我代表全城百姓谢谢英雄救城之恩,在下姓余,名云,字霞客,您就叫我霞客好了。敢问英雄高姓大名?”
刘景世同时也在观察着对方,最突出的是身高,有两米一二,和他一比,一米七五的自己简直象儿童。那一身兰色的长袍宽摆广袖,腰系一根青色丝绦,长发挽到头顶,穿一根玉簪,都象是古代的样式,挺直的鼻梁和刚毅的嘴角有一种特别的魅力,细长的眉毛细长的眼睛却给人以饱经风霜的感觉。
他见余霞客发问,连忙见样学样,幸亏那些古代小说没有白看:“霞客兄言过其实,在下愧不敢当,倒是霞客兄的援手让在下感激不尽。在下姓刘,名……”他忽然意识到古代人的名与字是分开的,名通常为一个字,字则为两个字,而且名与字之间好像还有内在联系,自己的名本来叫景世,可改为字,那名又该叫什么呢?对,“名瑞,字景世。敢问前方是何城镇?”
“甚巧,前面之城名德景镇,与君名有一字之同,盛产陶瓷。”德景,得景,难道这是天意?!余霞客不禁感叹,此人应该就是自己苦苦寻找所要扶佐之人吧。但是,看他的那奇怪的装束,却不知他是从何而来。“请刘君在此稍待片刻,容我进城通告,这马就留下来陪你。哦,忘记介绍了,此马名赤云,是我的好友与同伴。”刚说完,那马就上前昂首长嘶一声,作为向刘景世打的招呼。
刘景世早就对这匹骏马充满了好奇,连说谢谢。
余霞客又对刘景世一抱拳:“那就告辞了,保重。”说完,往前走了几步,猛喝一声:“风起云动。”身体就突然升起,留下一道弧形的轨迹,越过城门,飞往城中。
刘景世惊呆了。腾云驾雾,这简直是传说中的神仙嘛,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不过,他也注意到,刚才余霞客身边的气流疾速涌向他的脚下,是那强劲的气流托起他的身体。可这是如何做到的,对他来说又是一个不解之谜。
赤云用长长的颈部轻轻摩擦着他的臂膀,让他从痴呆的状态中惊醒过来,他好奇地抚摩赤云的翅膀,发现那翅膀是跟马身上的皮毛相同的,类似于蝙蝠的翅膀,并不是地球人所幻想的那样长着羽毛。赤云炫耀似的将它的翅膀全部展开,那大约是它身长的两倍,它让刘景世尽情地抚摩,仔细地观察,表现出对他的绝对信任。
刘景世围着赤云绕了一圈,回到赤云前面,喜爱地捋着赤云的长鬃,而赤云也将头拱入他的怀中,亲呢着。短暂的接触竟让他们结成了深厚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