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早上七点,郑晓被自己设的闹钟吵醒,她翻身一跃而起,穿衣,刷牙洗脸,呼哧呼哧几口喝完母亲早就盛好放在餐桌上的稀饭,告别了母亲,就往警局赶去。
谢大队长已经来到了办公室,见到郑晓急急忙忙的冲了进来,知道她肯定又有所发现了。
“有情况?”他看着郑晓,笑着问道。
“我怀疑兮沫的身世和我们上个月抓到的人贩子有关。”
“说说理由。”
郑晓把昨天晚上自己所思所想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谢大队长。
“嗯,很有可能。”谢队点了点头。
“我请求看看证物,并且再次提审犯罪嫌疑人邱某。”
“好的。”
郑晓来到证物科,拿到了上个月查获的那个笔记本。
这是八十年代流行的最普通的笔记本,塑料壳套的封面已经泛黄、破旧、满是污垢。
郑晓翻开本子,首页写着“来去记录”四个字。字体歪歪扭扭,但能看出写字者一笔一划的认真劲。
“来去记录。”郑晓默默地又念了一遍这四个字,倒是挺通俗易懂的。
本子从第二页开始记载了被拐卖儿童的情况。
时间有点久远,本子内的有些文字已经模糊,而且,错别字众多,郑晓仔细地一行行辨认,猜测。
1988年5月6日,男, 3岁,冬日胡同找到,古城市城关
1988年7月8日,女,4岁,大义广场找到,广平县姑井村
1988年九月11日,男,一周岁左右,福高兴小区,煌记县
……
一条条,一行行,被拐卖儿童的性别,年龄,儿童失踪地,被卖往何处,记载的清清楚楚,有的地方,还注明儿童的外貌特征。
“犯罪嫌疑人还是一个做事认真,严谨的人呀!”郑晓苦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