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却传来更粗壮的声音:“三弟!”
像是与洛漫汐穿的情侣服一般,是孟朗。
“皇兄。”孟江淡定行了礼,我们其他人自然也是要向太子行礼的。
“三弟今日竟有闲情踏出你那小破书屋?难道是三弟终于发现整理书籍枯燥不已,身为皇子,整日竟干些无用之事?”
“既是小破书屋,皇兄又怎会移驾此地?”
如果说洛漫汐刚才的目光像一把刀子,那孟朗的目光,便像是一支箭,从草地那头以1秒的速度扎中靶心,而这个靶心,就是孟江。
孟朗大笑起来,那笑声回荡在空草地,小草貌似因这笑声开始变枯。
“漫汐,步也散了,气也透了,走,回太子宫。”
只见洛漫汐强忍着泪水,转身离去。
喜欢一个人有什么错呢?一直以来持有的看法,在洛漫汐转身的刹那,我开始怀疑这个观点。
喜欢一个人是犯下最大的错,两心相悦,那便有人来陪你犯错,爱而不得或得而不爱,就会妒忌,妒忌使人丑陋,丑陋将人推下万丈深渊。
你们走吧。
孟江独自离去,只留下一个背影,不算落寞,不算孤寂,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