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一天,辛思认识了一个男人。或许她把简单的话放在心上了。在她活着的时候,她应该看见自己幸福。那天辛思也只是无意间进入一个论坛,一个叫默的男人和她打招呼,就这样聊上了。后来得知大家都是单身。最终引起彼此兴趣的是他们不仅在同一个城市,而且距离还很近。现在的年轻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给宅了,更别说远距离的恋爱了。没那精力没那心思还不靠谱,还是在身边的比较稳妥可行些。彼此带着一致的想法,于是就联系上了。
没过多久,辛思和叫默的男人就见面了,那时是冬天。只记得那个冬天出奇的冷。为了见面,她仍旧穿了条红色呢子印花短裙外加一条薄款天鹅绒黑色长袜。其实她冷得发抖,但她强装着。她刚下车的时候就看见他在车站等她。不是她眼力好,只是他翘首的表情一看就知道是他。他的头发遮住了大半个额头,穿着立领灰色针织呢外套,手腕露出一块表。那表挺大气。她并不讨厌这个男人,或许是她不讨厌戴手表的男人吧。她因为冷而深吸一口气,然后将双手插在上衣的大口袋里,径直走到他面前,然后就那样直挺挺地站着。
“你好,我是陈默。”他似乎知道站在眼前的这个女孩一定是她,所以也毫无疑问地直接介绍自己。“辛思。”她答。
他们去了街口一家墨西哥自助西餐厅。只记得当时陈默吃完牛排,还吃了很多熟食水果沙拉。“你真特别能吃。”辛思终于忍不住说。“这叫不浪费食物。”他不以为然。“这的确是一种美德。”她也回应道。“我真的特别特别感谢互联网。”他说着就将续好的饮料放在她面前,“让我终于认识你。”
出来时,陈默直接拉住辛思的手紧紧地握在手心。“你的手真暖和。”辛思腼腆一笑,并没有反抗。“只为温暖你的手。”他淡淡地答,一点也不矫情,似乎他们已经认识已久,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在送辛思回家的路上,陈默拉住她在黑暗的墙角里接吻。后来他每天都来接她下班,一起徒步到广场,然后坐在公园路旁的木椅上。她记得路灯发出的橘黄灯光洒在正热情接吻的他们身上。一晃而过的公交的士小车打出的前照光照亮他们。但他们完全不在意,仍旧沉醉在彼此的舌头之间。现在想起来,辛思觉得这是他们做过的最浪漫的事。
“其实我刚做了一件事。”一个月后的某天晚上,陈默突然浅浅地说了一句。“什么?”辛思问。“我刚在qq上给她发了一句生日快乐。别误会,只不过恰巧今天就是。”他说的很自然,并不认为这是一件不可告人的事情,并不需要偷偷摸摸。听到这句话,辛思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随口哦了一声。他对辛思说,分手后的每年,他都会在他前女友生日当天发句祝福语。这是他曾经答应过她的。没有其他意思,只是以朋友的身份而已。他们已经好几年没联系了。
平静,不生气,却沉默。重大的事被记住是理所当然的。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多时候总是为生活奔波忙碌着,有谁会确切保证每天都会记住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呢?如果要记住,那也只能是特意的。几年或者多年后的今天,陈默也不曾忘记某天是关于某个人的日子。虽不联系,却也胜过任何。
辛思心里的某个地方被不自觉的触碰了一下,也许是在乎吧。尽管那时她并不确定自己对陈默的感觉。换个方式思考,或许她该庆幸遇到这样一个对待感情认真的男人。只有真诚的人才会这么做吧,她想。或许以后他也会一直永远地记住关于自己的任何一个日子。这样想着的时候,辛思也就觉得没什么了。
“但这是最后一次对她说了。我删了她的联系方式。”陈默说。辛思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