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孩子还挺有意思的,吃东西还实行aa制。咘咘一行七八个人从大排档出来,就开始沿街溜达,某伯爵自然恰巧同路,在后面边跟着边猜灯谜。灯谜翻来覆去永远都是那几个,某伯爵随便一打眼,手里就赢了两只玩偶,一只蓝色的海豚,一只白鲸。伯爵大人打量了打量,挺可爱的,一会儿回去摆在咘咘床头当靠垫!
男孩女孩们在前面,气氛看上去挺融洽,某伯爵在后面开始猜三个男生中哪个是喜欢咘咘的那个体育委员。看了老半天,伯爵大人也没看出来,三个男生外形差不多,与几个女生的距离也都差不多。男生如果喜欢一个女生不是应该主动接近一些的吗?伯爵心里琢磨着可能现在的孩子跟他那个时候是不一样的。
前方有几个玩游戏的小摊子,周围围着一群半打大的孩子。一个孩子在玩射击游戏,貌似得了不少分,赢了一个西瓜大的毛绒乌龟乐呵呵地走掉了,咘咘一群人里面的几个女生开始撺掇仨男生也上去试试。
一个男生左右看了看,最后选择了刚刚那个看起来很轻松就能赢的射击游戏。交十块钱,射击十次,最低三次击中靶心才有奖品。在女生面前可不能失了男子汉的面子,这个男生搓了搓手,端起电子步枪准备射击。不远处,某伯爵抱着胳膊倚在一棵树下摇了摇头,心想这姿势业余了呀,估计一次都中不了!
某吸血鬼有那么一段时间日子过得不太平,曾经循着诱人的血香味儿跑到了一个枪林弹雨的战场上,每个人身上都血淋淋的,某伯爵胃口大开,见地上横七竖八有好几个,扑上去上嘴就咬。其实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个被他咬的人到底是中弹死的还是被自己咬死的,总之,感觉到脖子上血流不是很足,他舔了舔嘴唇才发现那人竟然没气了!思来想去,最终他把那个人归咎为被他咬死的第十六个人。尽管那次只吃了三分饱,但总归是满足了他噬血的本性,对人血也就暂时没那么渴望了!
他抬头转圈看了看顿时傻眼,满头顶都是子弹嗖嗖飞过的凉风,远处还有坦克炮弹的炸裂声。某伯爵是怕死的,所以他就做了一件很难以启齿的事——装死。不装也不行啊!在这种地方,没准儿他刚一起身就得被打成筛子,就算万幸没死,那也疼啊!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最终谁赢了,耳边的声音渐渐弱下去,某伯爵腾地一下爬起来,赶紧逃得远远的!同时还顺手牵羊拎走了刚刚那位仁兄的冲锋枪!他不是想偷,只是带着防身,万一路上遇到敌人呢!
诺曼底这件事后来给他造成了两个后果:一,他学会了用枪,水平不说百发百中,但赢个乌龟什么的还绰绰有余;二就是他知道了他一旦喝了人血,动物血就很难再下咽,这也是为什么他以前经过锻炼能喝下一整杯,而现在却只能喝下一小袋,只有原来的一半。饱?他已经忘了那是什么感觉,只知道不饿。对了!还有一个后果就是他再也不敢住在沿海城市了,战争太可怕,说来就来!
就如同伯爵大人所料,那男生端着枪一发没中,悻悻地闪到一边,几个女生互相看看没说话。看来这孩子不是那个体育委员,伯爵大人靠在那儿继续观望。
第二个男生貌似看出射击游戏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因此他选择了一个他认为最简单的抡大锤。再怎么说也是一个男生,精准度控制不好,力气那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要多大有多大?
他活动了活动肩膀,像一个参加比赛的大力士一样,用尽全力拼命抡起手中的橡胶锤。叮当——!分值显示在液晶屏上,他比第一个男生强一点,赢了一个鸡蛋大的皮卡丘,他挠挠后脑勺,不好意思地顺手把这个末等奖送给了身边一个扎着俩麻花辫、戴眼镜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