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那些血,在常人看来不能接受,但对于我来说,却是一种极致的享受,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于血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不再满足于家禽的血液,我想要真的血,人血。”
“所以我就离家出走了。我去医院偷过血浆,也去咬过人,但是所获得的血量却微乎其微,而这些也越来越不能够满足我,所以后来,我就将目光放在了活人的身上”
当说到这些的时候,谭泽,显得很是享受。
仿佛自己做了一件多么自豪的事情,对此,他可以毫不掩饰。
因为这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炫耀的资本。
“我看到活人的颈动脉跳动时,我的心里就格外的兴奋,我渴望他们的那里,我能看到他们皮肤下,血管的跳动,我想要喝血。喝鲜红滚烫的血。”
谭泽的视线,痴迷的看着卢云飞的颈动脉处,嘴角还做出了一个添嘴的动作,看的卢云飞一阵恶心。
“那这次的乞丐是怎么回事,你和杜毅又是怎么样的一回事?”
面对卢云飞的问题,谭泽笑了笑
“正当我在寻找人血之时,我看到了和我一样处在**边缘的杜毅,他与我不同,我的目的,是鲜血,而他的目的,则是尊严,以及他对人心的厌恶”
“所以你们两个就联手了?”
卢云飞的视线直视着他,似乎想要从他的口中听到最真实的答案。
“对,我们是联手了,我喝到人血,而他则满足他杀人的**。我们骗那些乞丐说,之前是我们的错,所以为了向他们道歉,我们专门为他们准备了一顿丰盛的饭菜,希望双方从此以后能够和平共处”
“哈哈哈,你知道吗?那些愚蠢的乞丐竟然相信了,真的以为我们是想要请他们吃饭。脸上还流露出了感激的神色。嗯,现在想想,他们真的是蠢呢。”
卢云飞的视线落在他的脸上,努力的压制住心里的怒火。
“那后来呢”
谭泽看了看卢云飞,脸上的表情依旧带着享受。
“后来啊,我们在饭菜中给他们下了药。把他们全部都弄晕了。然后,杜毅杀人,我来喝血。呵呵,最后,也就是你们后来所调查到的了。我想他们具体的死法,你们的法医应该也已经检查出来了,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至于抛尸的过程,那都是我们随意而为的,我们把一个跛子的尸体剥皮拆骨,还放在锅里煮了吃了,最后有些骨头实在是煮不烂,就被我们拿去扔了,扔到了南山脚下,还有一个胳膊是一个残废,因为他长得实在是太丑,所以我们在把他的脸划了之后,尸体鞭打了一顿,就将他扔到南山上了,至于其他的,我相信你们后来应该也都看到了。”
谭泽笑的有些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