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大楚国的王都找到青鬼的,当时他提着酒瓶子在街头摇摇晃晃,蓬头垢面,衣衫不整。我忽然有些不大想搭理他的,甚至不大想认他,相认显得太丢脸。
总归我这个人太仗义,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走到他面前。
一身的酒味,眼眸中没有半点精神,游离飘忽,大抵是喝得有些多,没认出我来,一步从我面前擦肩而过。我不肯放他走,一把攥住他的胳膊,将他拖了回来。他却因为脚下没站稳,干脆摔在地上,四仰八叉,最终没有了半点动静。我的乖乖,这是找我碰瓷来了。
天知道我扶着烂醉如泥的青鬼进一家客栈,途中遭遇了多少异样的目光,我是有多想把他就地扔下找个老鼠洞钻进去的。
我料想这些目光的言外之意无外乎觉着我看上了青鬼,他死活不答应,我便灌醉他准备强上。天地良心,凭借我的相貌姿色,哪个男人敢说不对我蠢蠢欲动心怀叵测,我犯得着强上吗。
要了一间房,我用上吃奶的劲终于把他送到床上,问客栈小二要了条湿热毛巾敷在他额头上。
撑在桌上望他,无比憔悴,定然在为我们是兄妹这件事耿耿于怀。是以借酒浇愁,日日买醉来逃避现实。愚蠢的做法,与我相比心理素质差太多了。
就这样凝视着他,两个时辰后他终于悠悠醒转,摘掉毛巾,按了按太阳穴,猛然发现了我。他身子下意识一缩,仿佛我是什么可怕的洪水猛兽。
“你来干什么。”他冷冷道,面无表情,样子很凶。
他越这样,反而越激发了我的兴致,生活本来就无趣,总是需要寻寻乐子的。我起身走过去,坐在床沿,露出一个乖巧的笑容来:“妹妹找哥哥玩,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