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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事儿告诉了林念悠,在我们周末一起去图书馆的时候。
“人走了还阴魂不散。”我没好气地说,一边略有烦躁地转着笔。
“你怎么不干脆说我女朋友是你啊?”他倒是没理会我的醋意。
“嘁。”我选择了不回答。我本就不想和她们说太多的话,何必还要这样说呢。向来不喜欢宣扬。
“你还要棒棒糖吗?”他摸了摸我的脑袋,“上次给你的吃完了吗?”
“早就吃完了。我还要。”我朝他摊开手掌。他转过身去在书包里找着。我刚想说要牛奶味的,他就扔了一个橙子味的给我:“没有牛奶味的。”
我拆了包装把糖含在嘴里,有点含糊不清地说:“你喜欢吃棒棒糖啊?”
“也不是,”他也吃了一根,“只是吃的时候会想起你,很甜,也很开心。”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面颊有些发烫。他帮我松了松脖子间的围巾:“再下去你就要把整个脸都埋进去了。”
我看了他一眼,最后还是扯了一张卷子在面前写起来。一边写一边瞥着他。他的侧颜,我一直都不会忘记。他也不知道当时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侧颜好看。
他很干净,不光是容颜。
说真的,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都是甜的。就像棒棒糖,甜到心底,令人贪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