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与汝从来没想过让张明琛原谅她什么…
曾经那个男人对她说过——
“与汝,你发脾气的样子真的可爱的无理取闹。”
“贫嘴,那我以后可得可劲的发脾气了。”
“恩。”
“不许抱怨啊。”
“好。”
她不曾真心的对待过一个男人,在遇见张明琛之前之后,都没有改变过。
此刻她站在公司楼下。
脚底的高跟鞋已经磨坏了她的脚后跟。
她不适合穿高跟鞋,穿一次磨坏一次。
可他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整个人无神的越走越远,大学时期与那个男孩的回忆如潮水般扑面而来——
——“明琛,我好喜欢吃这个冰糖葫芦的。”
“那我的也给你。”
“以后你要好好努力,我很难养的。”
“好。”
——“明琛,如果,我是说如果,要是我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怎么办?”
“我不担心,你这脾气除了我还能嫁给谁?”
“滚,瞧把你能的!”
——“呵呵?陆大小姐?”
“明琛,我爸他不是故意这样说的。”
“你配叫我名字吗?”
“我,明琛,你听我解释——”
“哦不对,不配的是我,对吧?陆大小姐。”
明明…自己最后都这么卑微了…
为什么他还是不肯再为自己努力一次。
车子停在马路对面,陆与汝无神的一步一步往前走去。
这时候,一个踉跄,高跟鞋似乎发出了不满意的反抗,陆与汝整个人往左猛倾。
下意识的轻呼出声,本以为要与大地母亲来个亲密接触了。
但却在下一秒跌进一个结实的怀抱。
味道很熟悉…
香水味是她特别喜欢的,张明琛二十周岁生日的时候,他送的他这款古驰的香水。
“明琛…”
她小声的念出他的名字。
“与汝,你没事吧?”
“.…..”
不是他。
陆与汝抬头,一张清秀的脸庞印入眼睑。
沈思修?
“你怎么在这?”
沈思修还皱着眉头,刚刚一辆小跑车从她身边开过,要不是他正好从东升出来,指不定今天会出什么事情。
“你有没有事情?”
“我没…”
“你脚后跟磨坏了!”
说着,便直接将她横着抱起。
她惊恐的睁大眼睛,手下意识的环住沈思修的脖子。
“思修,你干啥?”
“送你去医院。”
“小弟弟,不用这么大惊小怪吧?”
“陆与汝,你能不能照顾一下自己?”
陆与汝呆滞在他怀里,她怎么了?什么时候不照顾自己了吗?
“喂,没大没小的,我可比你大三岁呢!你得随与卿叫我姐!”
“.…..”
“不用去医院了,送我去对面车里,车里有创可贴。”
她一早就准备好了,穿高跟鞋…哪次不磨脚。
沈思修似乎犹豫了一下,最后妥协抱她到了马路的车边。
他沉着脸从副驾驶的柜子里找出创可贴,轻轻的脱掉陆与汝脚上的高跟鞋,清秀的眉一直皱着,脱高跟鞋的动作真的是轻的微乎其微。
但他还是时不时的看看陆与汝的脸,观察她是否疼痛。
“小弟弟,不用这样的,老姐一把年纪难道还怕这点….啊疼!”
沈思修轻笑出声。
“整我玩呢?”
陆与汝没好气的问道。
“是你自己说不怕的。”
陆与汝翻了个白眼。
现在的年轻小伙子都这样的么?自己的弟弟也是这样。真是…
一!点!也!不!可!爱!
“我妈等等要过来找我弟媳吃饭,要不要一起凑热闹?”
陆与汝对着她眨眨眼。
沈思修撇了她一眼。
“不要。”
“干嘛不要?”
“干嘛要?”
“.…..”
“不去就不去,我弟媳可美了,我还怕你和我弟弟抢女人呢!”她嘚瑟的抖着脚。
“那我去。”
“.…..”
——
五点.
赵初一急急忙忙的下班。
赶到楼下的时候,果然看见了陆与汝的车停在公司的马路对面。
虽然是十一月份,但赵初一却已经穿起了秋款的大衣。
此刻黑色的大衣包裹着她娇小的身躯,一双运动鞋踏在脚上显得格外的青春。
她跑到陆与汝车边的时候,轻微的喘着气。
沈思修和陆与汝已经坐在前排,赵初一打开后车门的时候,发现了坐在驾驶座的沈思修,倒是有些惊讶。
“与汝姐!”
“动作这么快?好了思修,出发去亿清。”
“恩。”
亿清…边清的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