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二夫人,说话滴水不漏,话头子四两拨千斤的从自家身上择干净全扔给了连笙,答不答应都是她自己的罪过,一个丫头罢了,公子府可不操她那闲心。
赫连炤等茶凉,轻呷一口,挑眉看他“一个粗使丫鬟,王爷要不嫌娶了她掉价,那我也没理由拦着。”
二夫人帮腔,顺着甫勒的意思往下说,“王爷成亲毕竟是大事,哪怕娶的是个婢子,也得去太皇太后那儿说一声不是?不如我把那个丫头叫来,她若自认能获王爷青睐,那我便把她的卖身契拿来,王爷把她带回去,赶明儿要办喜事,大公子与我还要备上一份厚礼呢!”
甫勒心里通透,且不说连笙愿不愿意嫁给他,就太皇太后那眼界儿高的,是必定瞧不上连笙这种奴籍出身的,他要上太后那儿讨喜那是自寻死路。
可正因如此他才急赤白脸的要把连笙抬回家里去,到时生米煮成熟饭,连笙再给他诞下个一儿半女,太皇太后得了孙子一高兴,那王妃的位置不迟早是连笙的吗!
哪成想人算不如天算,李尚书一心想攀个皇亲戚。摄政王与大公子虽是好归宿,可两人龙争虎斗势力不分上下,若有朝一日兵戎相见,还真不好预见胜负,他可不想刚攀上亲戚就落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思来想去,众皇族里也就平津王最合适,人家背后有太后撑腰,又不爱参与那些个乌七八糟的算计行当,就算别人都出事,就他这见天儿乐呵劲儿只爱玩儿的也不会出事。再说这门亲事若是成了,那就是跟太后结了亲家,是上上策的谋划!
尚书千金的身份比一个婢子高出不知多少台阶,两人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又都堵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这头要了连笙,那边太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