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好眠,白逸云起床后顿觉神清气爽。
绿衣端来热水洗漱之后,坐在梳妆台前,红衣的巧手不一会便梳了一个发髻,又从首饰盒中细心的挑选出几粒莹白光润的珍珠别在发间,仔细的端详一番,才又拿起一支海棠玉簪别上。
“小姐看看可还满意?”红衣递过镜子。
白逸云看了看,她前世本来就很在意保养,可也不得不服这前身,生的貌美,不说其它的,但就这如雪的肌肤,就能令多少女子嫉妒。红衣梳头的手艺极好,白逸云对这些古代的发式,是一窍不通,只觉得自己,乌发如云,容颜如画。
“小姐今天真是好美呀!”绿衣赞道,“今日白二公子见到小姐肯定会高兴的。”
唉,你就不能消停一会,又来播报。
白逸云心内腹诽。
“小姐今天披这件雪狐皮的披风吧!”绿衣将披风拿来,帮白逸云披上。
烟霞色的小袄,雨过天青色的襦裙,外披纯白的雪狐披风,整个人莹莹玉立犹如降落在人间的仙子。
看的红衣和绿衣都呆怔了一会儿。
白逸云心内暗叹:连女人都能迷惑的美,试问世间又有哪个男子能够逃脱。如果有,大概就是那些野心之于天下的霸主,比如秦始皇,比如唐太宗,比如康熙,似乎没有一个女人能迷惑他们的心智。
这格鲁奇素算不算一个呢?现在看,有那个倾向啊。
这是一个好兆头啊,被一个即将成为帝王的人惦记,的确不让人愉快啊!
吃过饭后,白逸云便靠在床头。
“小姐,白二公子他们来了。”红衣进来。
“啊!”白逸云“啪的”将书合上,站了起来,刚想往外走。就见帐帘一掀,一道人影奔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