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痕,也许是男子汉最耀眼的勋章,至少我在当时是这么认为的。
这次在小树林里的比武,我们六班面前坚持到三分钟,时间一到,我们就像斗败的公鸡似的退到三班的后面。
我跑到谭红身旁,喘的是上气不接下气的,我寻思等我喘匀实了再跟她提醒几句话,没想到她根本就没打算要和我说话。
谭红一见六班的人都回来了,她倒拖着桌子横牚,回头冲她的手下喊道:“三班的,把他们打趴下!”
她的声音刚落,三班的人就像一群饿狼似的,挥舞着桌子腿,冲向刘伟他们,根本就不须要谭红亲自上阵。
要说谭红的人跟我们以及刘伟他们都不一样,我们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徒手格斗,挨两拳,被踢两脚,虽然疼点,但是也能抗过去,充其量就是被打肿了呗,过几天就没事了。
可谭红手下的人却不一样,他们手里都拿着桌子腿,这玩意一旦抡起来,那可是一两冠一斤哪,这玩意要是打到胳膊上,那胳膊基本就抬不起来了,要是打到腿上,那人就别想再站着了,要是打到脑袋上,那可就真不好说了……
谭红给她手下下的是死命令,要他们打到对方趴下为止,这帮人是真听谭红的话,抡起桌子腿就噼里啪啦的对方身上招呼。
俗话说的好,人们历来是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抡家伙乱碰的。今天刘伟他们算是倒霉了,被谭红手下的人打的倒下了一片,抱着胳膊腿儿倒在地上唱《世上只有妈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