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吧:从前有个小女孩,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她和母亲、弟弟从此相依为命。母亲每天早出晚归,严寒酷暑,一年如一日,为了小女孩养大成人。最终女孩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顺利的上了大学。可就在小女孩即将毕业的那一年,母亲因为交通意外,离她而去了。
之后,那个小女孩拿着母亲的赔偿金离开了生养她的那片土地,到了大的城市,顺利的找到了工作,结识了她的白马王子。或许是因为被孤独和寂寞折磨的害怕了,和男孩相识不久,他们就结婚了。然而,婚后女孩才发现她的那个白马王子竟是披着羊皮的狼,移情别恋,和别的女人暗地偷情。和她结婚,仅仅是为了玩弄和骗取钱财。顿时,女孩多想逃离这个社会,为什么苦难的人就不能沐浴阳光、幸福的活下去。
那个男人欠女孩一生的承诺,而那个女孩却永远的欠母亲一个幸福!”
‘倾国倾城’沉默了许久,司马岳明确定和他聊天的这个女人就是曾经的女孩,此刻想必内心悲痛欲绝。突然,嗖的一下,躺着的身体坐立起来。
“今天是母亲去世五周年,我在这里祭奠她!我想告诉她‘我很想念你’,希望她不为我伤心难过,不恨女儿今天所选择的路。相信女儿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我们应该生在同样的年代,你却有着如此不平凡的生活经历,让我感慨和忧伤。我决定去见你,我相信你的故事!请发你的位置定位给我。”司马岳明从内心里被打动了,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听到如此真切、感人的故事,这定是自己创作不错的素材。此刻,他从内心里似乎认同了‘倾国倾城’开始说的话‘女人走上任何一条不归路,都是她无奈的选择!’
“你在寻找灵感吗?深更半夜穿着整齐的是要在客厅妆扮入室抢劫犯吗?”此刻,欧阳小茹从卧室内出来,满脸惊讶、恍惚的揉了下眼睛,走向卫生间,对穿戴整齐准备偷偷溜出家门的司马岳明说。
“猜对了。能配合一下吗?律师同志。你律所的金库藏在哪里?”司马岳明把签字笔当做匕首,紧跟着欧阳小茹后面,生怕自己的行踪被暴露。
“无聊,滚出去!再有下次,违反约定,必须给我搬出去,彻底消失在我视线里。”欧阳小茹把卫生间的房门猛地一下关上,然后冲着门外的司马岳明说,“你要是敢迈出门槛半步,试试看!”
“试试看怎么了?我一定要出去,看你把我怎么样?你是律师,应该很清楚这是非法拘禁,限制我人身自由。我的写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要出门散心。”司马岳明被挡在卫生间门外,和欧阳小茹依然是针尖对麦茬。虽然结婚三年,但是彼此没有任何脾气的收敛:欧阳小茹,绝对的女强人,律所金牌律师,个性独立,思维敏捷,处事果断,原则性和控制欲极强,时刻把现实生活当做庭审辩护现场,对与其交流谈话存在不严密、不严谨、不科学等问题极其敏感,具有反驳和攻击之势。而司马岳明天生淡定、成熟、稳重,做事条理清晰、干脆利索,重家庭,绝对经济适用男,就是不懂浪漫,不知道如何疼爱女人。自从开始创造以来,性情大变:自命清高,见人都不爱搭理;轻微抑郁症,一个人可以傻呆数小时;经常手舞足蹈,自言自语,‘走火入魔’般的游荡在自己虚幻的世界里。安静时,像绵羊,乖顺;狂暴时,像疯牛,保证不了会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双重性格明显。因此,一度让欧阳小茹感觉他像火炉,离开它会寒颤;而靠近它,却又会灼伤自己。若即若离的交际定律不适应夫妻之间!
“你现在出门是影响到了我的生活,你可以在家‘好吃懒做’,等着天下掉馅饼,我可没那能力。好好看看‘约定’,别怪我没提醒你!”欧阳小茹从卫生间走出来,径直走向卧室,把‘约定’甩在司马岳明的怀里,瞧也不瞧一眼的便‘啪’的关上了房门。
“什么叫‘好吃懒做’?你说话能不能客气点。就你这样的脾气,这辈子都别再想有男人会看上你!”司马岳明气不打一处来,抬起手想要去敲开欧阳小茹的房们,然后像七天前一样狠狠的批她一顿。像这样的家他根本无法完成任何创作,还好果断换了证。然而,他看着手里的‘约定’,无奈的停止了。现在他们不再是夫妻关系,再这样无厘头的纠缠欧阳小茹的话,她会随时告他性骚扰,虽然两人像夫妻一样仍然住在这套两居室的房间里。
短暂的争吵,让司马岳明把‘倾国倾城’彻底的抛到九霄云外。再拿起手机联系时,她已不再线上。司马岳明确定她一定是个有很多故事的女孩,便给其留言,表达抱歉和期盼下次再见、愿意倾听关于她的更多故事的意思。但是,此刻他更想知道女孩口中的弟弟身在何处?
在等待回复中,岳明拿出几天前刚换领的离婚证和一张标题为‘合住约定’的协议书,死死地盯着,足足有十分钟,他分明在想过去、现在,或者是未来。但是,眼前这份‘合住约定协议书’里面的所有条款他必须遵守,因为这是他们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属于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驱赶另一方。若想安静、稳定的生活,就必须承认有欧阳小茹所赋予这份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司马岳明越看约定,越觉得七天前就不应该这样拖泥带水,而是变卖房屋,和欧阳小茹分割财产,各奔东西,老死不相往来。可是想想,真的卖了房子,双方父母都年事已高,若知道离婚的事实,发生个什么意外,谁都担不起这个责任;其次,在这样的一线城市,租房子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司马岳明在这样的事情上,脑子彻底是乱了,只能望着‘约定’的条款静静而忧伤地坐着:
合住约定协议书
合住双方:欧阳小茹、司马岳明
合住期限:自离婚之日起,至一方找到男/女朋友止
合住期间双方遵守以下条款:
1、房屋、汽车为双方共同财产,各占50%,具有共同维护产权的义务和享受财产的权利;汽车的使用原则上为司马岳明单日使用,欧阳小茹双日使用;
2、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房内、不得擅自闯入对方的房内、不得饲养任何小动物、不得在房内喝酒和抽烟、不得夜不归宿(晚上八点,特殊情况延长至九点。特殊情况指的是:生日party、公司聚会等。)
3、房屋水电、物业等因为共同使用产生的费用,双方各承担50%;室内电器共同使用、维护、维修;
4、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对方生活(包括早起和晚睡),保持各自独立;
5、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让对方父母知道离婚合住等一切情况;
6、一方搬离别处居住后,自动转让10%的产权于另一方,且不得再次搬回居住,不得申请强制拍卖房屋、转让产权、强迫一方支付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额的钱款;
7、违反以上任何条款,将罚款1000元/次,存储在公积金内。
8、未列事宜,后续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感情走到尽头,不全是我的错;既然解脱了,两个人会活的更好,何必再去痛苦惋惜!”司马岳明最后对自己这样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不能认识自我的情况继续犯错,还是在正确的情况下做出了对的选择。未来会揭开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