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家族里,当家主母有着至上无尚的权力,男主外,女主内,家事上,一般而言,男主人不能过份干予。主母可以按家规处置任何损害了家族利益的奴才:叫买叫卖,或是动以私刑,对于一般的奴才来说,极为正常!
锦夫人想要把一个出卖奴才,就说明这奴才已不容于锦府。
不容于锦府,就是不容于柳州。
在这地面上,家族与家族之间,一般都恪守着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尽量不去因奴才们而闹僵了彼此之间的关系。
所以,晓波一入怡红院,这辈子就只可能死在里面了,她身上永远会烙上一个锦家弃奴的标致,再也不可能从良,嫁人,生子,直到人老珠黄,她只能待在里,惨死男人身下。
这比直接杀了她还要残忍。
锦夫人喝令一出,两个精武的家卫,腰上佩着两把明光闪闪的大刀,应命上来拿人。
而对于这些“潜规则”,锦绣当然是懂的。
正因为懂,自然就更不可能坐视不理。
那么,她该如何护全了别人园子里的奴才呢?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