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则是融为了一体,集中于那朵百花之王,名为——紫蝶恋,而那朵紫蝶恋,化为了力量,存在了你的体内,血液内。听说,曾经有一位碟仙,为了找这朵紫蝶恋,偷跑下了人间,最后却是一事无成,还被饿死在了船上。主人!真是恭喜你啦,运气好到爆表,以后,您就是百毒不侵之体了,而且,谁要是碰到了你的血液,见血封喉。
今后,人间江湖里的排行榜前十上,就会有你的名字啦!”
不能怪小迪学时比从小生长在人间的天絮还渊博,完全是因为小迪的蝶姐姐,整天跟他说人间的花呀草呀,神话呀,江湖呀,宫廷呀,礼仪呀,眷侣呀,听地他都能背下来了。
“那我岂不是很厉害了?”有未星辰那个逆天的人厉害吗。
“当然啊。”主人今后走在路上,肯定会把凡人吓得倒退几步,江湖人见人杀的,当然还少不了顶礼膜拜的。
“有未星辰那个人厉害吗?”这个才是她关心的。对了对了,还有慕容蒲轩,他看起来也不烂啊。
“额,”小迪摸了摸鼻子,不如,说实话,“这,还是有些差距的,据我所知,未星辰在江湖中排行第一,慕容蒲轩位居第二,雨霏霏则是第三,前三两位都是青云山的,所以青云山不容小视。
你现在,虽然拥有了内力,和毒血,但是还是远远不够的,敏捷度,机智度,锐利度都不足,这是一些后天的缺陷,主人你现在需要历练,主要内容是多杀一点作恶的妖孽,去真正的江湖实践一下。”
天絮点了点头,是啊,从小到大,自己连个人都没杀过,还真是不过瘾。杀妖么,有意思。话说天絮*的邪恶分子又出来作祟了,同类相残?她真的能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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