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言振对爱菲从初中时便不一样,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叶言振是聪明的,爱菲从未爱过人,在她眼里,只有些好看男孩能让她关注几天,可时间都不长,属于有新欢忘旧爱的货,邵诗曾趁叶言振喝多时偷偷问过,他说,要慢慢融进爱菲的生命,简单的话包含多少心意。
三年,他出现在她身边,赶不走骂不散,就像狗皮膏药,可他很幸运,成功的粘住了爱菲的每一天,无论学校、生活中,有她的地方就有他的存在,他对她的爱,大家有目共睹,也是见证。
其实,初时的恋,最奋不顾身,最天真,最美好。
“叶言振,我鞋带开了,”爱菲低头,两条白色鞋带松垮的要散开,目光盯着鞋面,然后弱弱开口。
蹲下,系上,一气呵成。
莫晓晓与邵诗笑着摇头,叶言振被吃的死死的了,看来想翻身是难喽。
邵诗只说了句走了便走了,脸上的幸福虽然被她强势的性子压制着,却还止不住嘴角的上扬,这个女人,恋爱了呢。
忘了说,那个灰白发的男人叫严瑾,比邵诗大了三岁,今年二十一,是家公司高管,据说是家族制的,他们是在一家高级咖啡厅认识的,至今他们都很难忘记二人第一次见面时英文对骂的情景,后来在毕业时一吻定情,当然,严瑾也是苦苦追求了她两个月才修成正果的。
引擎声愈渐愈远,莫晓晓过了路口就是学校了,爱菲却要坐几站公交,旁边还有个一直阴沉着脸的某男人。
“你大清早抽啥疯呢?”在学校门口,爱菲终于忍不住问道。
“……”呲牙一笑,“哪有。”
两道身影一高一低,打打闹闹。
因为我知道,陪着你的是我……